海口網9月4日消息根據有關規定,縱容網民在網吧抽煙最高可罰款1.5萬元。日前,海口的X緣網吧、X平線網吧、X咚網吧就因縱容網民在網吧內吸煙,各被警方罰款5000元。
據海口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介紹,8月31日,該所對轄區內網吧開展治安檢查工作。民警在查訪中發現轄區內的X緣網吧、X平線網吧、X咚網吧均存在上網吸煙行為。民警在現場看到,不少網民在網吧里吞云吐霧,但是網吧管理人員沒有給予制止。
城西派出所所長陳旭表示,《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在經營時必須懸掛禁止吸煙標識,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網吧作為人員集中場所,也是消防安全重點場所,經營者不能為經濟利益而縱容上網者在網吧內抽煙。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32條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煙者不予制止的,給予警告并處1.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警方根據規定,依法對X緣網吧、X平線網吧、X咚網吧予以罰款5000元的處理。民警向南海網記者透露,警方在日常執法檢查時對網吧內抽煙的現象都給予批評,并要求當場整改,但很多網吧屢禁不止,吸煙者和經營者安全意識淡薄,對火災隱患抱有僥幸心理。今后,警方治理網吧吸煙行為將不手軟。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