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的實發工資只有兩塊六毛六分錢,單位給了兩塊七? 于卓攝
海口網9月7日消息? 昨天一天,家住長安區34歲的小伙張華(化名)實在想不通,去領13天的工資時,單位財務打出一張工資單,顯示小張的工資只有兩塊六毛六分錢,財務給了兩塊七。小張在外面徘徊了半天,他覺得自己受了奇恥大辱。
工資2.66元,單位給了2.7元
張華家住長安區王曲鎮,家中有父母、妻子和一歲的女兒,除了外出打工,他們幾乎沒有任何收入。昨日下午,據張華介紹,女兒出生后,他就出門四處打工,好為女兒掙奶粉錢。今年7月14日,他到西安市西華門十字附近的深圳市銀雁金融配套服務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去應聘賬單投遞員,單位決定讓他試用,簽訂了試用合同,從7月15日上班,工作是從單位領取銀行發給各單位的對賬單,由投遞員逐家逐戶上門,讓客戶確認簽字,投遞員再拿著回執單交給單位。
單位給張華開出的條件是,基本工資400元,通訊50元,保密酬金100元,住房100元,提成另算。
7月27日下班回家,張華發現女兒生病了,他便于7月28日一早,給單位打電話請假,也得到了許可。直到四天后,張華返回單位,退還了鎖賬單抽屜的鑰匙,明確表示:不干了。但單位規定,每個月15日才發工資,張華只得繼續等待。
其間,張華去了外地打工,直到本月3日回到西安,昨日上午去單位領工資。財務打出一張工資單,顯示張華13天的工資為2.66元,單位給了2.7元,忍氣吞聲的張華簽了字,領了錢走人。
“少干幾天,還得倒找錢不成”
出了單位,張華越來越想不通,心情糟到了極點,直到中午時分,他給本報打來電話。“就是再怎么算,也不至于給這么點吧,這還不如不給錢呢。”張華講述了自己為單位打工時的艱辛:大熱天騎著自行車走街串巷,經常受人白眼。就連打電話聯系業務,都是自己掏的話費。“我認為這簡直是一種侮辱。”張華說。
根據張華的工資單上顯示,他的應發工資為723.8元,應扣工資為721.14元(其中應扣基本工資為466.14元),實發工資為2.66元。昨日下午,據深圳市銀雁金融配套服務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一位負責人介紹,張華7月28日請假是事實,但7月29日、30日都沒到單位,聯系不上,單位按自動離職對待。且張華手頭有很多客戶資料,按規定,應及時上繳。“我們是按照規定辦事。”該負責人稱。
“按照這種算法,要是我干12天,或者不夠12天,是不是還得給單位倒找錢了。”張華提出這樣的反問。
律師:打工者收入不得低于城市最低工資標準
對于張華的遭遇,陜西同順律師事務所律所許立認為,國家法律規定,無論以何種方式計算收入,打工者的收入不得低于城市最低工資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張華所得的待遇也不至于是2.66元。”許立說。
昨晚,張華電話里告訴記者,入職之前,單位并未告知他曠工是什么概念,也沒說曠工一次就扣250元,否則的話,他肯定要去辦辭職手續。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