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棋子灣:鄉情的誘惑
位于海南昌江縣古昌化城北部的棋子灣,西接昌化江入海口,東倚昌化嶺風景區,海灣呈一個不太規則的“S”形狀,灣長20多公里。海灣水面平靜,海水清澈見底,沙灘潔白如銀;海岸奇峰林立,怪石嶙峋,林木蒼翠,山花爛漫,清泉汩汩;沙灘與海與天連成一片,所謂“萬畝‘沙漠’落海南”指的就是這里。除了景奇景美,這里還流傳著許多美麗神奇的傳說。歷代名人,從蘇東坡到郭沫若,都曾被它美麗神奇的景色所吸引,并留下了膾炙人口的詩篇。
然而,2000年之前,從公路走到海邊要通過近3個小時的羊腸小道,從1992年開始,當地政府就想開發這片美麗的海灣,但多次招商,卻無人問津。
2001年春節的一天,出生在棋子灣旁的昌化古城內的陳先生幾兄弟帶著家眷,聚集到了棋子灣的海灘上。當地政府邀請他開發棋子灣,他要與幾位兄弟討論。陳氏兄弟通過對棋子灣地理位置的分析后認為,從地緣經濟學的角度看,從海口和三亞到棋子灣,都是兩個小時左右的車程,適應城市到鄉村旅游度假,有開發價值。同時,他們感到,開發棋子灣,可以帶動西部旅游,帶動昌化乃至昌江縣的經濟發展,作為從昌化走出去的商人,應該對家鄉棋子灣的開發責無旁貸。于是,他們便決定,著手對棋子灣開發。
說干就干,春節過后,陳先生兄弟幾人背著相機、干糧等,對棋子灣進行全面考察。三個多月的時間內,共攝影景點照片2000多張,將棋子灣翻了幾遍,然后找專家論證,最終確定,以零污染為前提,投資開發棋子灣。隨后,他們注冊了“昌江棋子灣瓊昌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瓊昌公司)。
2001年5月29日,瓊昌公司接到昌化鎮鎮委書記林某的電話,邀請瓊昌公司總經理魏星到昌江縣政府辦公室,與縣政府和昌化鎮政府商談開發棋子灣之事,參與商談的有昌江縣政府的有關領導及建環局、旅游局負責人,還有昌化鎮的書記、鎮長。經雙方討論后,縣領導當場同意鎮政府與瓊昌公司簽訂開發協議。
30日,鎮政府根據縣政府的指示召開會議,一致同意并通過與瓊昌公司簽訂協議的內容和條款。緊接著,鎮政府在協議書前附上了給縣政府的書面請示,縣長代表縣政府在上面簽字,正式批準以開發棋子灣為內容的《協議書》。
31日,瓊昌公司法人代表陳瓊幫和鎮政府代表方苗在昌江石碌鎮永發酒家正式簽訂了《協議書》。
《協議書》約定,在棋子灣整體規劃出來前,由瓊昌公司先期進入開發棋子灣景點。鎮政府同意按昌江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昌江縣旅游總體規劃,在棋子灣的旅游建設用地范圍內劃出50畝土地,使用時間50年,給瓊昌公司作為旅游開發用地,建設旅游服務設施,同時,瓊昌公司優先使用大角小角部分公共用地開發風景點、游玩娛樂項目和公共設施。
投資先期開發 干得有板有眼
協議簽訂后,瓊昌公司申請注冊棋子灣商標,獲國家工商總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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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訂協議后不到一年,公司投資了近300萬元,與昌化林場合作種植了300畝椰子樹和一批景觀樹,在景區內修建了木板路、休息亭、快餐廳及帳篷住宿、垂釣、燒烤等娛樂項目,開辟了大角觀景區3公里長的海景路,對挖掘出來的10多個景觀點進行命名,并配以美麗的傳說,豐富了棋子灣的旅游文化。并且提供海水浴嘗淡水池戲水;海灘拾貝、捉魚蝦;深海釣魚、釣蟹;天然棋子藍石子按摩;滑沙、沙漠風情娛樂;登山望海;小角石林看落日和夜間篝火活動等娛樂項目。并且初步解決游客用水用電問題,使棋子灣初步具備接待游客的條件。
棋子灣的成功開發,很快引起了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2001年6月21日,海南省副省長吳昌元考察棋子灣旅游度假區煻躍扒建設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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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4日,海南省委省政府的一些領導人都相繼視察了棋子灣,負責海南旅游整體規劃的世界旅游組織專家喬杰一行也給予了棋子灣當時的開發建設給予了肯定。
隨后,海南省委省政府的一些領導人都相繼視察了棋子灣。在搞好開發的同時,瓊昌公司一直投入資金進行宣傳,還建立了棋子灣網站,將棋子灣推向了全國,推向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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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棋子灣被海南省政府納入《海南省旅游發展總體規劃》中,確定為棋子灣旅游圈,棋子灣的知名度越來越高。用,只是便民措施,為了方便游客,鎮政府的經營不屬于營業性經營。至于何時恢復瓊昌公司對棋子灣的開發等問題,孫書記說這不是鎮里所能作得了主的。
“變臉”與“會議紀要”
2002年下半年,因部隊借用棋子灣演習,瓊昌公司暫時停止開發經營。
2003年初,部隊撤出后,公司準備接手繼續經營時,昌化鎮政府于2月18日給公司發來了一紙通知,決定解除與瓊昌公司簽訂的開發棋子灣協議書,要求公司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限期撤出棋子灣。
4月24日與30日,昌化鎮委書記林某兩次親自帶隊,拆除了公司所有旅游設施。
林某稱,不可否認,瓊昌公司在棋子灣的開發與宣傳方面功不可沒,但解除協議書決定是根據縣政府的指示精神作出的。林某說的“指示精神”指的就是2003年1號文件以及2月11日的縣長辦公會議紀要,其中,縣政府2003年1號文件的內容是棋子灣旅游區要由縣政府會同省旅游主管部門統一安排開發建設,任何人或自然人不得擅自進入景區開發建設。
2月11日縣長辦公會議紀要中,副縣長楊先乙代表縣委縣政府就協調棋子灣開發問題作出五點處理意見,這其中包括,縣委、縣政府決定從2月8日起,中止昌化鎮政府與瓊昌公司的協議書,今后該公司若要重新經營,則應向縣政府提出申請、報省政府批準;在棋子灣旅游總體規劃未形成期間,委派昌化鎮政府對棋子灣景區進行管理,瓊昌公司應中止經營活動。就這樣,一份政府的“會議紀要”就讓受到法律保護的“協議”變成了一紙空文。
單方中止 是否合法
瓊昌公司在棋子灣的經營被迫停止后,一直找昌化鎮政府及昌江縣政府交涉,要求恢復經營。昌江縣有關負責人向他們解釋說,解除協議書的原因,是協議書約定瓊昌公司對公共用地、公共海灘的臨時性建設項目只有臨時經營權。現在棋子灣被省政府列入海南省旅游開發總體規劃,以后棋子灣的開發只能按照省里的旅游總體規劃來運作,我們是按上面的要求來停止瓊昌公司進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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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昌公司對此說法表示不能接受,他們認為,政府單方面中止協議,并強行拆除公司原有的和新建起的旅游設施,也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
其一,協議書里約定,為保護棋子灣的整體環境和自然資源,這里的旅游設施均以臨時性建筑為主,開發生態旅游,待將來旅游整體規劃出臺后,符合規劃的臨時建筑允許瓊昌公司優先改成永久建筑,不符合的則由瓊昌公司無條件改建,而且雙方約定公司對臨時性項目自行負責開發建設,自主經營。
其二,政府要對棋子灣進行重新定位和整體規劃開發,也要尊重公司合法的開發經營權和合法權益,應雙方進行協商,合理合法解決。
其三,公司當初選擇來投資棋子灣,背后是有強大的資金后盾及資本運作能力的。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應受法律規范和保護,政府不能擅自單方中止協議,對公司作出侵權行為。
企業撤出政府經營
2003年7月底,記者前去棋子灣,車到棋子灣的大門時,一個自稱為昌化鎮政府派來看門的男人向記者索取10元錢。稱為停車費。記者進入棋子灣時,看到的是一片荒涼,以前的繁華與美麗已經不再。幾名當地婦女正拿著塑料袋在撿那些美麗的“棋子”。據說,這些小石子拿到城里能賣個好價錢。
2004年7月6日,記者再次前往棋子灣,剛到海灘時,記者的車被一個中年男子攔住,索取門票錢。記者對他進行了采訪,該男子告訴記者,他姓張,昌化鎮政府的干部,是鎮政府安排他來管理棋子灣的衛生和保護棋子灣環境資源的,凡是進入棋子灣海灘的,每人收取2元的管理費,一輛小車收費10元。他還告訴記者,現在在棋子灣值班的總共有4人,2人為政府干部,2人為政府招聘的保安。當記者問所收的錢交給誰時,張干部說不能告訴記者。
隨后,記者往海濱走去,來到臨海的沙灘上看到一排水泥磚砌的房子,其中5間沖涼房,1間為小賣部。小賣部前還搭著一間簡易的草棚,一位中年男人正光著膀子坐在一桌子上剝花生。記者問他,這些服務設施是誰在經營,有無合法手續,他說不知道,自己只是看店的人。記者來到以前的野菠蘿風景區,發現里面竟布滿了枯葉,幾個漁民正在里面燒火作飯,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記者來到海濱的沙灘上,一堆堆啤酒瓶與白色的沙灘相映,顯得分外的刺眼。
瓊昌公司的負責人對記者說,當地政府把他們公司趕出來不讓經營,卻自己去賣門票,搞經營賣門票使用的又是瓊昌公司為棋子灣注冊的商標,這嚴重侵害了瓊昌公司的權益。瓊昌公司曾書面要求鎮政府停止這種非法經營。鑒于鎮政府我行我素,不予理睬,瓊昌公司近日已就此事向省工商局反映,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昌化鎮現任的鎮黨委孫書記,他對記者說,鎮政府向棋子灣派駐工作人員是為了保護棋子灣的資源環境,防止人為破壞,收取門票是用于棋子灣的衛生費。在景區建商店及沖涼房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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