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五十年代至八九十年代,一批化工企業的興建在帶來紅火利潤的同時,也留下了600多萬噸廢料鉻渣,成堆存放在全國20多個城市的周邊。這些鉻渣堆大多沒有防雨、防滲措施,經過幾十年的雨水沖淋、滲透,正一天天地成為持久損害地下水和農田的污染源。在河南省就有6處巨大鉻渣堆,總計50余萬噸。(10月25日《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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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并不如煙。歷經二三十年的風雨銷蝕,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多達600多萬噸鉻渣,悄悄侵蝕著河流、農田和地下水,已經成為不動聲色的致命殺手。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數十年來,這一嚴重污染源幾乎處于一種放任自流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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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怎么可能被遺忘?縱然經過了這么多年,縱然這些“鉻渣堆”的表面已被生活垃圾所覆蓋,然而,那高聳的擋壩、碩大的“堡壘”、污濁的河水、寸草不生的土地、莫名其妙的疾病,怎能令人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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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05年國務院曾向全國發出通知,要求所有歷史堆存鉻渣要在“十一五”末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也就是說,今年年底就是處置的最后時限。可從目前的情況看,這個“通知”恐怕已經與“鉻渣堆”一樣遭到遺忘與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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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年確因技術和財力限制,無法對鉻渣進行無害處理的話,那么及于今日,這多達600多萬噸的“鉻渣堆”依舊無法得到有效處置,難道還是因為技術和財力限制嗎?事實上,當今,鉻渣的無害化處理在技術上已經毫無障礙,也就是說,問題只能出在財力上。但是,即使地方政府果真財力不足,也不能成為放任“鉻渣堆”自生自滅的理由。更何況,財力不足通常不過是敷衍塞責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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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保部的一份材料顯示,產生鉻渣的企業當年幾乎都建在人口稠密區、風景區、水源上游地。所產出的鉻渣堆,只有個別企業設有防滲漏設施,其余大多是簡單堆放,潛伏著巨大的危險。因此,無論有錢沒錢,治理鉻渣堆都是地方政府以及環保部門的重大責任,生態安全與生命安危全系于此,茲事體大,任何的怠惰都不啻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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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鉻渣堆”這一來自歷史深處的幽靈,再也不能繼續徘徊在嶄新時代的天空之上。600多萬噸廢料鉻渣,已經被塵封了二三十年,期間不知荼毒了多少土地、河流和生命。對于以前發生的,我們理應懷著抱愧的心情懺悔;對于此后有可能發生的,我們更要懷著時不我待的心情去抒發公共責任與使命,讓人們堅強地享有免于恐懼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