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爾包包外扣斷了
“1萬多塊的香奈爾包包在快遞過程中被損毀了,EMS快遞卻不賠償。”12月15日中午,海口市民郭女士向人民網海南視窗記者致電稱,中國郵政EMS本應是提供門對門服務,而且快件也應本人才能簽收,但EMS竟私自交他人代簽。更令人氣憤地是,快遞里的包包打開看后竟損壞了,快遞公司竟以外包裝沒有損壞堅持不予賠償。
快遞被代簽,打開一看包包竟是壞的
據郭女士介紹,今年11月15日,她的朋友從溫州特地通過EMS郵寄了一個黑色的香奈爾包包給她,隨后竟不是EMS快遞員送來給她,而是她辦公地點——中恒大廈的物業工作人員將快遞拿來給她。“我又沒有委托物業代簽快件,為什么EMS不將顧客的快遞交給本人簽收,這工作太不負責了。”郭女士說。
隨后,郭女士也只好先打開快件檢查物品,“因為包包很貴,所以我當著物業人員的面打開了快件,但打開時竟發現包包上面的外扣斷了,包包也沒法兒扣上。”郭女士十分氣憤,于是她致電11185客服人員詢問此事,隨后負責寄送的快遞員來辦公樓找她,但表示也沒辦法解決此事。之后,郭女士多次致電11185反映情況,但仍得不到處理。
郵寄的香奈爾包包
郵寄包裹時的包裝盒
經過郭女士多次反映,一位自稱是快遞公司營業部的呂主任聯系到她說,按照規定,外包裝沒有被損壞不予賠償。“他們拿個2001年內部規定就說不賠償,09年就出臺了新的《郵政法》,在對我這件事的書面情況說明上蓋的章也是單位的業務章。如果他們不賠償,那也應該明確說是依據國家哪條法規規定。”郭女士表示,希望快遞公司能夠給予合理的賠償。
公司表示歉意,根據法規不予賠償
12月15日下午,記者來到海南省郵政速遞特流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處理郭女士一事的呂主任表示:“快遞人員未將快件送給郭女士本人簽收,確實不對,我們公司也深感歉意。我也跟郭女士當面解釋過,最近郵件進口量也比較大,希望她能夠理解。”
對于“外包裝沒有被損壞不予賠償”一事,呂主任認為:“09年國家確實出臺了新的《郵政法》,但我們公司沒有拿到相關的實施細則,目前我們只能根據國家2001年出臺的郵政速遞實施細則來處理此事。而且,當時我也檢查過郵件的外包裝,沒有出現運輸過程中的擠壓損壞等問題,郭女士也承認這點。所以根據規定不予賠償。”
此外,呂主任建議:“上萬塊的名牌包包質量應該是有保證的,有保修的。不可能一碰就會壞掉的,郭女士可以將包包寄回當時購買的商場,看是否可以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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