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某小學給“學習不好的孩子”戴綠領巾一事,經媒體報道,引發了廣泛關注,批評之聲不斷。該校教師解釋稱,學習、思想品德表現稍差的學生沒有紅領巾,所以該校便給這部分學生發放綠領巾以資激勵。但這一說法遭到了家長的質疑,指責此舉會對孩子心理造成極大創傷。
自尊是人的基本權利,而孩子的自尊心又恰恰最容易受到外界的傷害。小學生佩戴紅領巾,本是一項嚴肅神圣的行為,是每一名少先隊員應有的基本權利,不容侵犯。給孩子佩戴詭怪的綠領巾,人為地將孩子分成三六九等,造成“紅領巾”與“綠領巾”的隔膜,讓人無法理解。孩子的成長需要呵護,特別是在稚嫩心靈的成長上,更需要來自學校的溫暖滋養。如此肆意踐踏孩子的自尊心,讓孩子從小就產生自卑感,怎么能保障兒童的心理健康呢?
據了解,上海、北京、武漢一些地方也曾出現過綠領巾,作為少先隊員預備期的教育形式,但紅領巾有其特定含義,兩者本來不是同一事物,這些做法已經被叫停。據媒體報道,共青團中央2004年已開始在全國追查“變色紅領巾”。陜西省少工委工作人員也表示,《中國少年先鋒隊隊章》中并沒有“綠領巾”的規定,“我們不支持學校這種做法,佩戴綠領巾不符合全國少工委有關規定。”“給差生戴綠領巾”的歧視行為,破壞了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學校連最起碼的尊重學生都做不到,怎么能承擔起教書育人的重任?
在哈佛大學50周年校慶時,曾有人問學校最自豪的是什么,校長回答:哈佛最引以自豪的不是培養了6位總統、36位諾貝爾獎獲得者,而是給予每個學生充分的選擇機會和發展空間,讓每一顆金子都閃閃發光。從此話中,我們讀出了以人為本教育理念的深刻含義。教師應該尊重學生的人格,尊重學生的特點和創造力。教師不是學生的監督者,而是一位激勵者,教師要做的是幫助學生成長,促進其個人的自由發展。學生之間存在著或大或小的個性差異,“以學生為本”就是要承認并尊重這些個體差別和個性差異,進而因材施教,對不同的學生要有不同的要求和標準,而不是“一刀切”。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塑造人、發展人,學校作為教書育人之所,其任務是使受教育者實現人格和素質的完善。教師要想成為學生的良師益友,首先就要懂得尊重學生的權利,尊重學生的人格、名譽。(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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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摘掉功利教育的“綠領巾”綠領巾,能“激勵”出什么“綠領巾”是一種教育軟暴力陜西省少工委叫停小學要求差生戴“綠領巾”做法西安一小學給差生戴綠領巾 學校稱為激勵其上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