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2日消息(記者 謝舒 特約記者 孫秀英)近日,《海南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經海南省政府批準。《規劃》明確,到2015年,地表水監測斷面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指標100%達標,涉重金屬企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嚴格控制涉重金屬新增項目,確保2015年我省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排放水平。
《規劃》明確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主體。要求各市縣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項目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分解落實到重點企業。對列入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規劃》要求應根據本區域污染現狀,確定污染防治工作重點和優先實施領域,集中力量優先解決民眾反映強烈和環境風險隱患較大的熱點問題。
據了解,2011年海南省已淘汰8萬噸煉鋼和78萬噸水泥生產能力,有效降低廢氣中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量。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將8家屬于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防控行業的企業,納入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同時,實施重金屬排放重點企業廢水深度治理項目,以環境保護專項補助資金鼓勵企業加快推進設施改造和工藝升級,目前1家企業已完成工藝方案可研和廢水循環利用技術改造。
省國土環境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將認真組織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檢查和鉛蓄電池企業排查工作。經核查,全省未發現鉛蓄電池加工(含電極板)、組裝、回收(再生鉛)等類型的企業,9家重金屬排放企業未發現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以后,海南將把重金屬污染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建立監察檔案,形成一企一檔,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建立特征污染物產生和排放臺賬制度。同時加大重金屬環境污染信訪案件查辦力度,對受理的環境污染投訴案件涉及重金屬排放企業的,一律從快從嚴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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