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8日消息(記者 謝舒)記者從海口市旅發委獲知,“海口之春”旅游藝術節logo圖案將被注冊成商標,成為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受法律保護。
本次“海口之春”旅游藝術節歷時46天,演出51場次,惠顧10多萬市民、游客。影響力十分深遠。為使這一深受百姓喜愛的節慶活動持久開展,市旅發委決定從保護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入手,將節慶活動的Logo圖案申報成商標,長久專屬使用,促進該活動做大做深。
據悉,類似這樣的活動節慶Logo注冊成商標,在海南省尚屬第一次,在國內也不多見。該申報的商標在第十一類:旅游節慶和文化活動商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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