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未滿十八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
案發后于惠銘報警,公安人員立即趕到案發現場,確認犯罪嫌疑人系李夢南。17時許,公安人員將作案后逃離現場、后與其祖父李祿又到哈醫大一院門診包扎治療的李夢南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夢南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殺死一人,并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院未認定李夢南自動投案,對辯護人所提李夢南系自動投案進而構成自首的意見不予支持。李夢南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辯護人就此所提辯護意見成立。
案情回放
●3月23日,17歲患者李夢南闖入哈醫大附屬第一醫院風濕免疫科醫生辦公室,用水果刀刺傷三名醫務人員,刺死一名實習醫生。
●7月25日,哈醫大殺醫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10月19日,哈中院宣布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夢南被判無期徒刑。
家屬回應
被害人王浩的父親
“接受判決,對民事賠償不滿意”
從案發到現在,王浩父親說,他時常因為思念兒子而難以控制情緒,直到昨日宣判,他才平靜。
昨日,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王浩父親稱,他接受李夢南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結果,認為法律是公正的,并選擇相信法律。“老天爺還是幫了王浩,沒讓我們死心。”王浩父親說。
不過,他表示,在民事賠償方面,判決李夢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的賠償,他并不滿意。他解釋說,并非是對賠償數額不滿,而是案發后,雖然李夢南的家屬一直在公開場合稱要賠償給王家,但始終沒有實際行為。
“他們從沒有主動聯系過我們,沒有說聲抱歉,更沒有賠錢。”王浩父親說,案件已經結束,他和家人要返回內蒙古赤峰,好好生活。“我們告訴王浩,做父母的已經盡力了,希望他能在另一個世界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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