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網友學用網銀 被盜轉1.9萬元
客戶狀告銀行要求賠償 法院一審判銀行賠償8500元 銀行提起上訴,昨二審開庭
馮先生不會使用網銀向網友討教,結果10分鐘后賬戶內1.9萬元被轉走。因為開戶時曾開通“全渠道日交易限額”,每日交易限額為2000元,所以馮先生認為存款被盜是銀行的過錯,遂起訴銀行要求賠償損失。一審法院以超出2000元限額被轉出的部分,開戶行和儲戶均存在過錯,各自承擔50%的責任為由,判決銀行償還8500元及利息。銀行不服上訴,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一審判決:
超出限額部分各擔責50%
2013年1月30日,馮先生到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以下簡稱建行南新支行)開立銀行賬戶,同時設定賬戶“全渠道日交易限額”為2000元,并往賬戶內存入1.96萬元。隨后,馮先生到網吧上網,準備使用網銀購買火車票。打開電腦登錄QQ后,有人通過QQ與馮先生聊天,馮先生向對方請教U盾如何使用。然而,10分鐘后,馮先生就接到建設銀行短信通知,其賬戶內1.9萬元已被轉走。
馮先生稱,事發后他立即到建行南新支行查詢,銀行表示這為特別銀行轉出。建行南新支行拒絕支付馮先生被盜轉的存款,馮先生無法及時還信用卡欠款,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為此,馮先生將建行南新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存款、管理費、手續費等1.91萬元及利息,并處理他的信用卡不良違約記錄。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由于馮先生在開戶時將“全渠道日交易限額”設為2000元,超出2000元限額被轉出的部分,開戶行和儲戶均存在過錯,各自承擔50%的責任,被告應向原告償還8500元及利息,并駁回馮先生的其他訴訟請求。
銀行辯護:
網上跨行清算不受交易額限制
建行南新支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昨日,此案在市中院二審開庭。建行南新支行的代理律師稱,馮先生設定的“全渠道日交易限額”是指儲戶通過電子銀行渠道,如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發起的賬務性交易的日累計交易總限額。在交易信息中顯示,馮先生曾自行登錄網上銀行簽訂“授權支付協議”,授權該行在接到中國工商銀行的付款請求后,向指定賬號支付款項。這屬于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組織的“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并不屬于電子銀行渠道的交易,因此也不受日交易額的限制。
該律師還稱,馮先生簽訂“授權支付協議”時需要填寫正確的密碼、動態密碼并按下U盾確認鍵,建行南新支行經認證相符后,才向指定賬戶劃轉1.9萬元。因此,馮先生遭受損失的原因完全在于其個人疏于信息安全保護并輕信他人,因此銀行不必賠償其損失。
馮先生的代理律師則表示,馮先生在開設銀行賬戶時,為了增強賬戶的安全性,特地在營業廳工作人員的建議下開通“全渠道日交易限額”,并將各種渠道的每日交易額限為2000元。由于開戶時銀行并沒有對“全渠道日交易限額”作出解釋和告知,導致馮先生認為所開賬戶中每日交易金額上限是2000元。此外,如果日交易限額需要變更,需要儲戶本人帶著身份證、銀行卡和U盾去營業廳現場辦理,而馮先生并沒有前往開戶銀行辦理這項業務。如果建行南新支行在交易過程中嚴格履行審核義務,馮先生將不必蒙受額外的損失。因此馮先生賬戶被轉出1.9萬元所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建行南新支行承擔。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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