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7日消息(記者 曾麗園 通訊員 陳松松 胡坤坤)近日,海口網記者從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在其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鐘真利使用公款旅游違紀事件被處分后,召開黨組擴大會議進行通報,責令其退回已報銷但應由個人支付的款額3936元,并對該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討論,制定了相應的整改方案。
該院以此為鑒,加大對干警外出學習、考察、培訓等事項“事前審查,事后監督”的力度,推行財務報銷公示制度以有效堵塞管理環節漏洞,杜絕類似違紀事件再次發生。
嚴格控制出差事項。對辦案中需要異地調查的,盡可能委托當地法院辦理,盡量減少出差。對外出學習培訓嚴格把關,只允許參加最高法院和省高級法院組織的學習培訓,其它協會組織的一律不予參加。
完善出差審批和財務審查制度。對于干警申報出差的,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要根據出差情況從嚴控制出差時間、人員和路線,嚴禁改變路線、延長日程、增加地點或到景區游玩,嚴禁攜帶無關人員隨行。財務部門在審核差旅費時,應根據出差審批表上列明的路線、人員及時間認真審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
嚴格執行差旅費標準。嚴格按照《海南省省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報銷差旅費,對超出標準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實行差旅費公示制度。對于干警的差旅費,一律在公示欄內進行公示,讓全院干警進行監督,做到差旅費報銷公開透明。
嚴格落實出差返回報告制度。干警出差返回后,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或院長報告出差情況,確保按規定時間返回。
?
?
相關鏈接:
海口瓊山區法院黨組成員鐘真利公款旅游被通報?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