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15日消息(記者 張俊其)“物業費憑啥說漲就漲?”近日,市民陳先生向本報反映稱,他居住的小區物業公司在3月份發出物業費漲價的公告函,稱物業費將由每月每平米0.85元,上漲到每月每平米0.95元。對此,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物業公司不得單方面提高物業管理費用,否則業主有權拒交。
陳先生家住龍昆南坡博路虹冠大廈小區,該小區房屋為高層電梯房。小區多年來收取的費用是每平方米0.85元/月再加上日常維護費每平米0.3元/月,該小區物業費實際上是每平米1.15元/月。今年3月份,物業貼出通知稱物業費要漲到每平方米0.95元/月,日常維護費不變。陳先生表示,自從物業貼出漲價通知后,小區多名業主就聯名通知物業公司反對漲物業費用,但是現在物業公司還是按漲價后的價格收取物業管理費。
該小區業主王女士說,她6月份去繳納物業管理費,物業還是按漲價后的價格收取的。
王女士表示,她家在該小區有兩套房子加起來面積有200平米左右,這樣每個月每平米漲一毛,一年就要多交200多元。
就物業上漲的問題,記者采訪了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主任寧女士。寧女士告訴記者,小區是17層帶電梯的高層,一共有480多戶,小區目前的收費標準是多年前制定的,但是現在物價上漲,員工工資漲幅也較大,物業公司給員工開的工資較低的話連員工都招不到,為了更好地服務業主不得不提高物業收費標準。寧女士說,就漲價的問題物價部門也來調查過,公司也把相關資料送到了物價局。
對此,記者采訪了海口市物價局龍華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相關負責人曾先生。曾先生告訴記者,關于小區物業費收費多少的問題,根據政府相關文件從6月1日起就不需要向物價部門備案了,物業費用的多少由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簽訂相關服務協議為準。如果物業公司想提高物業服務費用,需要達到50%以上的業主同意并且50%以上同意的業主所占的建筑面積也要達到50%以上才可以提高物業費用。物業公司不得單方面漲物業費,否則業主可以拒絕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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