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開幕式主旨演講中提出,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要堅持尊重網絡主權,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網絡發展道路、網絡管理模式、互聯網公共政策和平等參與國際網絡空間治理的權利,不搞網絡霸權,不干涉他國內政,不從事、縱容或支持危害他國國家安全的網絡活動。這是自去年7月16日在巴西國會演講、去年11月19日為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致賀詞以來,習近平主席關于網絡主權的又一次闡發,是網絡主權的中國論述,也是中國為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所貢獻出的一個重要原則。
主權是現代法治的前提
《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主權平等原則是當代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主權最核心的特征是獨立,它的含義因時而變,代有損益。在西方從中世紀到近代的古今之變中,主權標志著政權對神權的獨立,人對神的自主;在《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之后民族國家的形成中,主權標志著一國與他國的并列,族對族的自立;在二戰之后圍繞著聯合國所形成的新的國際關系體系中,主權標志著一國內政外交的自主,以及獨立承擔國際權利義務的資格。而隨著人類生存空間的拓展和對生活世界認識的深化,今天的主權已經從領陸延伸到領海和領空,從政治延伸到文化和經濟,不斷豐富新的內涵。
主權是現代法治的前提,沒有主權就沒有獨立的國家立法、行政執法與司法管轄,因而,主權是現代法理不言而喻的重要主題。在主權獨立與政治自主的前提下,以法律與法治為核心,以合法與非法為標準,以權利與義務為內容,以獎勵與懲罰為手段,從而建立自由與秩序,是現代法理的深層邏輯與核心命題。沒有主權就沒有民主平等的現代國際關系。正是以主權為基礎,各國才能獨立自主地開展對外交往,進行國際合作,共同參與國際治理,共享世界發展成果。不同國家的主權可能會相互合作、相互依賴甚至相互制約和讓步,但主權不能被淡化,更不能被取消。沒有主權,就沒有現代國家。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互聯網創造了人類生活新空間,自然也拓展了國家治理新領域。隨著信息技術革命的日新月異,互聯網對國際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等領域發展產生了深刻影響。信息化和經濟全球化相互促進,互聯網日益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的先導力量,融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變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有力推動著社會發展。它是信息自由流動的主脈,意見自由交流的論壇,志趣相投者的社區,事業經營者的陣地,市場騰飛的翅膀,國家繁盛的支點。互聯網真正讓世界變成了地球村,讓國際社會越來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繼陸、海、空、天之后,網絡空間已經成為人類生產生活的第五疆域。
但這塊“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樣要講法治,同樣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在國內,沒有健全的法治和嚴格的治理,網絡空間就會成為違法犯罪的肆虐之地。攻擊國家體制、侵蝕意識形態、編發虛假信息、惡意篡改新聞、侵權盜版、造謠污蔑等有違國家利益、侵犯他人權益、破壞社會秩序、損及公序良俗、惡化道德風尚的行為得不到治理,網絡信息傳播就會失序;網絡恐怖、網絡賭博、有組織傳播謠言、非法銷售違禁品、煽動暴力恐怖、傳播宗教極端思想等得不到打擊,網絡暴恐及違法犯罪行為就可能禍害人民;低俗色情、誨淫誨盜、網絡欺凌、網絡暴力、網絡詐騙、造謠傳謠等得不到清理,未成年人就不會有良好的上網環境。我國互聯網每天生產300億條信息,沒有嚴格的治理,就沒有網絡空間的清朗。
而國與國之間數字鴻溝的存在,使本應造福人類的互聯網成為某些網絡霸權國家監控他國的利器。網絡黑客、網絡攻擊、網絡侵權、網絡竊密以及形形色色跨國網絡犯罪,都不僅對網絡被攻擊國和無辜者造成了傷害,也使各國網絡安全處于高度不確定的境地。互聯網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它是阿里巴巴的寶庫,里面有取之不盡的寶物;用不好,它是潘多拉的魔盒,給人類無盡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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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主權的現代法理依據
網絡空間互聯互通,但必須共享共治;它可能凌駕于各國的局域網之上,但必須在法治和主權之下。因此,網絡主權正是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自然延伸,也是現實主權在虛擬空間符合邏輯的映射。無論是將網絡空間劃分為基礎設施層、軟件應用層、電子媒介層、信息交換層;還是劃分為主要包含基礎設施的物理層,管控網絡中數據交換的協議、軟件、編碼方案等的邏輯層,數字化內容的制作、儲存、復制、分發、交換、獲取的內容層;亦或是簡單地劃分為基礎設施、軟件信息以及人的活動等層面,都無礙它們處于網絡主權的管轄之下。
正如習近平主席所指出的,網絡空間同現實社會一樣,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只要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我們歡迎外國企業在華發展,尊重和保護外國企業合法利益。每一個國家在信息領域的主權權益都不應受到侵犯,互聯網技術再發展也不能侵犯他國的信息主權。在信息領域沒有雙重標準,各國都有權維護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個國家安全而其他國家不安全,一部分國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國家不安全,更不能犧牲別國安全謀求自身所謂絕對安全。而覆蓋國與國交往各個領域的主權平等準則,其原則和精神自然也適用于網絡空間。
“庶事精練,物理其本。”網絡主權由此成為一個重要的樞紐性概念和邏輯連接點,它穿透國際與國內,溝通現實與虛擬,也貫穿政治與法律,因而成為一個既有現實承載,又有具體指涉,還有內在邏輯,而且內涵清晰、外延明確,深深植根于現代法理之中的科學概念。從法理上講,沒有網絡主權,各國就無以選擇本國互聯網發展道路、確立本國互聯網管理模式、制定本國互聯網公共政策,依法治網,平衡自由與秩序,保障發展與繁榮;沒有網絡主權,各國就無法平等參與、民主共治,使互聯網真正造福人類、助力和平、維護安全、保護權益、文明誠信、健康清朗。總之,網絡主權就是一個國家獨立自主管理本國網絡空間,同時平等開展國際互聯網合作,參與國際互聯網治理,并享有相應權利與義務的資格與能力。
網絡主權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真實而客觀的實踐。早在2003年信息社會世界峰會第一階段會議通過的《日內瓦原則宣言》以及2005年第二階段會議通過的《信息社會突尼斯日程》中,都有類似表述。聯合國亦曾于2004年—2005年、2009年—2010年、2012年—2013年三度成立信息安全政府專家組,持續研究信息安全領域的現存威脅和潛在威脅以及為應對這些威脅可能采取的合作措施,達成了和平利用網絡空間、網絡空間國家主權原則等重要共識。2013年6月24日,第六次聯合國大會發布了A/68/98文件,通過了聯合國“從國際安全的角度來看信息和電信領域發展政府專家組”所形成的決議。決議第20條內容是:“國家主權和源自主權的國際規范和原則適用于國家進行的信息通訊技術活動,以及國家在其領土內對信息通訊技術基礎設施的管轄權。”在方濱興院士看來,這一條款的本質就是承認國家的“網絡主權”。這說明“網絡主權”理念已被聯合國所認可和接受,國家主權在網絡行為上是行之有效的。
“循名責實,虛偽不齒。”自中國政府提出互聯網主權的概念以來,得到了許多國家的響應。但仍然有一些國家一邊采取種種手段維護本國網絡主權,一邊以鄰為壑,將他國網絡空間變成不設防的幻境,予取予求。“立志在堅不在銳,成功在久不在速。”隨著互聯網國際合作的深入,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的構建,以及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的建立,由中國貢獻出來的網絡主權概念體系必將得到國際社會的更廣泛認可和擁護,并成為國際互聯網治理的首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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