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紅杏出墻,通過微信附近的人與情人相識,告訴丈夫外面有人想離婚,丈夫挽留未果后殺妻,行兇后被公安民警抓獲。日前,曾震驚瓊海的“殺妻案”于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林詩寧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妻子通過微信認識情人出軌后欲離婚
被告人林詩寧1983年出生,是瓊海市嘉積鎮萬石村委會龍樓村的農民。被害人盧家玲是他的妻子,兩人育有一名小孩。2015年10月,盧家玲通過微信認識昵稱為“悲傷的孤狼”王某,之后二人頻繁聯系并“談戀愛”。
王某說,“我大約是2015年10月份開始,從微信附近的人中認識她的,她告訴我她名字叫阿羽。我和她在微信里談戀愛,已經一起去開過兩次房。2015年12月初,阿羽的丈夫登錄她的微信和我說話,警告我不要和他老婆有交往,不然殺我全家,當晚我和阿羽還通過幾個電話,過后我也不和她聯系了。”
盧家玲的微信賬號、密碼,丈夫怎么會知道?原來,林詩寧用QQ郵箱綁定了盧家玲的微信,改了她的密碼。“于是,我就看到我老婆用微信和別的男人(微信名字我也記不清了,有幾個男人)聊天都很曖昧。”林詩寧說,我們吵架越來越頻繁,大概吵了一個多星期,她就對我說她外面有人了。
瓊海男子拒離婚殺妻被判無期
2015年12月4日下午2時30分,林詩寧送兒子去幼兒園返回龍樓村家中自己的房間時,看見盧家玲正在收拾東西準備離開家。林詩寧勸盧家玲不要走。盧家玲打了林詩寧一巴掌之后,林詩寧一怒之下,從冰箱頂上拿起一把水果刀返回房間,連續捅刺盧家玲數十刀,刺中盧家玲胸腹部、手臂和腿部等部位。盧家玲經120救護車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爾后,林詩寧用剃須刀刀片劃自己腹部、手臂等部位,然后跑到附近樹林中躲藏,并持刀片繼續劃自己左手臂。當晚7時許,林詩寧為了看其小孩返回家中,見到民警后,欲拿刀自殺,被民警當場控制并抓獲。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林詩寧無視國家法律,因家庭糾紛,持刀捅刺被害人盧家玲胸腹部及手臂、腿部各數十刀,致被害人盧家玲當場死亡的嚴重后果發生,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害人盧家玲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有過錯,對引發本案有一定責任,可對被告人林詩寧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林詩寧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且當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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