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3日消息(記者高潮 通訊員梁依)原海南省糧食局秀英糧食轉運站站長柯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多次收受吳某某、朱某某、漆某三人賄賂共人民幣132萬元。近日,美蘭法院以柯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贓款人民幣132萬元繼續追繳,上繳國庫。
2003年,吳某某與時任海南省糧食局秀英糧食轉運站站長的柯民簽訂大米代加工合同,為了感謝柯某民的關照,吳某某分九次共送給柯民好處費共計66萬元。
朱某某常年在原海南省糧食局秀英糧食轉運站(后改制為海南省秀英糧食儲備經營公司)承攬倉庫補漏、修路等修補工程,2008年-2010年每年春節,朱某某為了感謝柯民關照,送給柯某共計6萬元。
漆某與海南省秀英糧食儲備經營公司有糧食采購業務往來。2010年年底某天,柯民以兒子購房缺錢為由向漆某索要60萬元,漆某照辦,柯民收下60萬元購置房產。后柯某兒子將該款返還給柯民,柯民60萬元用于炒股并虧損。2015年12月30日,柯民到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
相關鏈接:
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開庭?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