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3月23日電 (蔡敏婕)廣州網約自行車投放量已達40萬輛,但其伴隨而來的亂停放等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廣州市交委等部門23日首次發布網約自行車的規范指引,在設置停放區后不滿足行人通行需求等17種區域位置,網約自行車及其他自行車不應停放。
今年以來,隨著網約自行車出行方式在廣州逐步普及,民眾對自行車的日常停放需求顯著增加。為規范該市道路紅線范圍內的自行車停放區選址及設置,引導市民規范停放自行車,廣州市交委等部門發布《廣州市中心城區城市道路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
該導則稱,自行車停放區應當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車短距離接駁公共交通,充分利用綠化帶、設施帶、軌道交通站出入口后側、人行天橋引橋底、高架橋下等空間靈活設置,同時,每個停放區規模應該適度,不能一味擴大停放區。
該導則規定,寬度3.5米以下以及設置停放區后不滿足行人通行帶最小寬度要求(一般道路最小寬度為2米、重要商業街最小寬度為4米)的人行道不應設置自行車停放區,設置停放區不得占用人行橫道、公共(電)汽車停靠站(亭)、無障礙設施、盲道、綠道等空間或其正常使用。
同時,該導則對城市軌道車站、醫院、學校等區域明確不應設置停放區的位置和距離范圍,并明確人行天橋地道出入口、積水路段等17種路段或位置不應設置停放區。
網絡自行車運營企業之一的摩拜單車廣州公關負責人稱,對于廣州市有關部門的倡議,摩拜單車將配合政府管理,一方面將繼續制造帶GPS智能鎖,便于通過高科技管理的車輛;另一方面將繼續完善運維團隊與管理流程,保障有序運營。
有專家認為,解決網絡自行車的亂停亂放,可以在停車的高密集點劃定合規的停車區域,設置相應停車欄。同時,網約自行車運營企業可以使用互聯網技術實現智能找車等服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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