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湖北省教育廳聯(lián)合省內8部門發(fā)文,要求“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其中明確提出,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皩iT學?!奔粗冈?jīng)的“工讀學校”,在滿足九年義務教育的同時,對在校學生實施重點看護。(4月20日《新京報》)
自去年北京海淀區(qū)中關村第二小學發(fā)生校園欺凌以后,校園欺凌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之一。為了防治校園欺凌,各級各部門都在積極探索破解之道。去年底,教育部等部委也印發(fā)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體現(xiàn)了相關部門拒絕校園欺凌、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決心。
擴大事前干預、社會控制和幫教范圍,從源頭上進行預防和糾正,是解決校園欺凌的根本之道。但依然時有發(fā)生的校園欺凌事件表明,對施暴者的救助仍需加強。
校園欺凌,沒有贏家。對受害者來說,身體遭受摧殘,心理也勢必會留下長期陰影;對施暴者來說,校園欺凌又何嘗不會給他們帶來苦果?他們畢竟還是青少年,如果沒有得到有效引導和糾正而自暴自棄,原本美好的人生很可能會畫上句點。
正因如此,《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guī)定,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和學校應當相互配合,采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湖北省教育廳的措施,既遵循了相關法治精神,也是對《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中相關規(guī)定的具體落實。
不過,這項措施要想達到期待中的效力,依然面臨不少阻力。據(jù)介紹,為了保障未成年人權益,普通學校在校生轉入專門學校,目前實行“三同意原則”,即本人、學校及家長均同意。但在現(xiàn)實操作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學校同意而學生和家長不同意的情況,以至于目前國內各地專門學校普遍存在生源不足的狀況,而大量需要特別看護的未成年人,沒有得到應有的專門教育。
之所以不愿意去專門學校就讀,是因為不少家長和問題學生對專門學校存有疑慮和擔心。在不少學生及家長看來,把“有問題”的學生聚集在一起,“近墨者黑”,專門學??赡茏兂纱蚣芏窔l發(fā)的“熱血高校”。又如,一些家長擔心,就讀專門學校會給孩子留下人生污點。同時,社會上對專門學校不了解,甚至還存在一些偏見,恐怕也是學生和家長的擔心所在。
這些擔心都是可以理解的,更是需要學校和教育等相關部門鄭重對待的。因為,能否澄清家長和學生的疑慮,消除社會公眾對專門學校的偏見,是促進專門學校實現(xiàn)應收盡收、發(fā)揮效力的關鍵。
實際上,與普通學校一樣,專門學校同樣是經(jīng)教育部門批準同意設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的教育機構。在常規(guī)課程之外,對職業(yè)教育、法律教育和心理輔導更有側重。法律還明確規(guī)定,畢業(yè)的未成年人在升學、就業(yè)等方面,同普通學校畢業(yè)的學生享有同等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
但是,從湖北措施出臺后引發(fā)的熱議來看,多數(shù)問題學生、家長及社會公眾似乎并不明了這些內容。對此,學校和教育等相關部門可以通過面詢談心、講座介紹及現(xiàn)場參觀等多種方式,加大宣教力度,讓問題學生和家長能夠認識到,就讀專門學校,利大于弊。相反,如果不及時接受救助,問題學生很可能一錯再錯,進而給社會安寧留下隱患。
同時,學生、家長包括社會公眾,也應該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對專門學校的認知,及時扭轉對專門學校的成見。這既是對問題學生的人生負責,也是對社會未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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