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際旅游島商報報道丨記者柯育超
“在2017年7月1日起的新交規中,許多違規行為由以前的扣6分直接升級為扣12分,扣分項也由38項增加到52條……”近日,有網傳帖子稱,“七一”建黨節期間將實施新的交通管理政策。對此,記者2日從省交警總隊獲悉,網帖中所述內容失實,請廣大車主切勿相信,并且不要信謠傳謠。
網傳的交管新規截圖
新扣分細則為虛假消息
7月2日,記者從網帖中看到,該篇文章大致內容為:“在2017年7月1日起的新交規中,許多違規行為由以前的扣6分直接升級為扣12分,扣分項也由38項增加到52條,懲罰力度和數量都有顯著提升。并且在新交規施行后,用他人駕照代扣分的限制也變更為一輛車最多只能用3本駕駛證銷分,且銷分時必須要出示被抓拍人的身份證,如果本人與其照片不一樣則不可銷分。如被發現代替他人扣分并謀取利益情況將被暫扣駕駛證6個月而且處1000-2000元。”
記者隨后向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進行求證,該負責人表示,該網帖中的內容為虛假的信息。“如果有新的交管規定出臺,交管部門將會通過新聞媒體或官方網站、微博、微信進行發布,請廣大車主不要信謠傳謠。”該負責人說。
網傳的交管新規截圖
“買分賣分”系違法行為
此外,在該條消息中,記者還看到了駕照代扣分的相關信息。據了解,部分駕駛人由于擔心駕駛證分數不夠記或者覺得被記分后要學習麻煩,而有些駕駛人則認為分數不“賣”的話,一年后分數清零覺得“浪費”,所以出現了“買分賣分”的行為,殊不知此等行為系已經違法。
據悉,機動車駕駛證“買分賣分”行為是治安違法行為,行為名稱是“提供虛假證言”,根據《違反公安行政管理行為名稱釋義與實務》中解釋,“提供虛假證言”的行為包括代他人受過,承認他人實施的違法行為為自己所為,頂替他人接受處罰,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辦案的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處罰,即“提供虛假證言,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代替實際駕駛人記分處理的,就是提供虛假證言,處5日至10日拘留,200至500罰款。
新規應從正規渠道獲得
網傳交管新規的謠言不勝枚舉,幾乎每個月的頭一天都有新規謠言“肆虐”。那么,駕駛員都是通過何種渠道了解交管新規的呢?昨日,記者在海口街頭隨機對部分駕駛員進行了走訪。
“朋友之間聊天時說起唄。”家住海甸島的李先生告訴記者,他不太懂上網,一般的交管新規,都是從朋友之間的口口相傳而得。“有沒有新規其實也都差不多,只要咱老實開車,不違章就成。”
剛買新車的吳女士表示,交管新規一般都是通過交警部門的官方平臺進行了解。“我關注了交管部門的官方微信和微博,并且在手機里也下載了‘交管12123’APP,相關違章或查詢新規基本都是通過這幾樣完成。”
在記者走訪的過程中,也不乏因謠傳新規而出現尷尬事的駕駛員。“有一回我還真信了,并且還做了挺難看的事。”擁有十余年駕齡的陳師傅坦言,他的駕駛證是B2牌照,聽朋友說B2牌照的駕駛證,在5年后可自動升級成A1。“有一次我駕駛一輛貨車出行,被交警攔下,交警說我的駕照與準駕車型不符,要處罰我。我當時很生氣,就據理力爭,后來才得知‘升級牌照’的事情系謠傳,真是尷尬極了。”
在記者走訪的13名駕駛員中,有4名駕駛員一般是通過朋友間口口相傳得知,其他9名駕駛員是通過新聞媒體或交管部門的官方平臺、微信微博了解的。
交通法規的出臺,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出臺或修改某項規定,須經很長時間研討論證,而如果法律規定或者記分罰款有新的變化,有關部門也會在第一時間通過媒體或官方渠道向社會告知,請大家不要信謠傳謠。此外,希望廣大駕駛員不要因為謠言被攻破,而忽視了不良的駕駛習慣。
(原標題:辟謠!網傳“七一”新扣分細則實施為虛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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