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召開的海南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稱,從2016年起,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這項改革涉及全省8萬多名中小學教師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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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分為準備階段(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實施階段(2016年7月至12月)、總結階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三個階段。
12日上午,海南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在海口召開。會議總結海南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經驗,對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記者從會上獲悉,海南自2012年在海口開展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合一和正高職務的設置,破除了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的“天花板”;新制定的教師職稱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更注重師德表現和教學一線、注重教學實績,對教師的專業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提出從今年起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用兩年時間努力實現常態化評審,實現新制度完全入軌。
會議指出,這次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涉及海南8萬多名中小學教師的切身利益。各市縣、各中小學要全面落實中小學崗位設置,打好中小學教師資格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的基礎;要嚴格教師職務(職稱)評價標準,積極探索教師評價的方式方法;要讓優質師資配置向鄉村和薄弱學校傾斜,推動中小學教師合理流動;要確保平穩過渡妥善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積極營造良好氛圍和環境,確保改革有序進行。
截至目前,海南正高級教師總量為31人(含2012年已分配海口市的5個名額),在很大程度上破除了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的“天花板”。
當前,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已經在海南全面推開,省人社廳、省教育廳于8月11日發布的《關于印發海南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名額分配方案的通知》,可以說是為該項工作取得了“開門紅”。
方案規定,要確保每市縣(不含區級)分配1個以上正高級教師,廳直屬中學、省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等(下稱“省屬學校”)共分配1個以上正高級教師。在保底基礎上,按中小學教師總數及我省高級崗位總數的比例確定各市縣、省屬學校的正高級教師具體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