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9日消息? 在一場場“水淹互聯網”的商業大戰中,網絡水軍的違規行為屢屢出現。在利益的驅使下,許多言論似是而非真假難辨,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比傳統媒體要嚴重得多。
讓人感到很無奈的事情是,在諸多負面報道之后,不但沒人遠離網絡水軍,反而讓更多的人知道了有這么一個職業,還到處找“網絡水軍QQ群”,想加入做兼職當“網絡打手”。其實大家都明白,這些所謂的“網絡水軍”,就是很多公關公司雇傭的廉價人肉工具,到處在博客論壇上制造輿論。用在正道上,叫“口碑營銷”,用在負面上惡意攻擊競爭對手,就成“黑社會”了。
一個行業沒有規制一定會亂。對網絡水軍的管理關鍵是對雇傭水軍的公司進行規范,規定他們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此外,相關法律的完善也迫在眉睫。
他們不是真正的軍隊,但殺傷力卻不遑多讓;他們沒有固定的組織,但卻總是有組織地去做某件事情;他們是互聯網上有形無形日益壯大的力量——網絡水軍。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近日公開表示,“網絡水軍危害社會,影響正常的網絡秩序,引起廣大人民群眾的不滿,確實需要治理”。據悉,這是我國官方首次對網絡水軍問題進行公開回應。
近年來,一系列熱點新聞背后都能找到網絡水軍的身影,而且水軍們通常扮演的都是并不光彩的角色。不少業內人士呼吁,這個被稱為“改革開放初期農民進城”似的群體,已經到了必須要規范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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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水軍成兼職熱門
究竟什么是網絡水軍?按照業內人士通常的解釋,“網絡水軍”是指通過雇傭大批人手在互聯網上集體炒作某個話題或人物以達到宣傳、推銷或者攻擊某些人或產品的目的。這些受雇人員在網絡推手的帶領下以各種手法和名目,在各大互聯網論壇上發帖,由于人數眾多被形象地稱為網絡水軍。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大學生、公司人員等經常使用互聯網的人構成了網絡水軍的主力。
“動動手指就能輕松賺錢”,“只要會上網就能日入百元”——在一些高校的校園內和兼職網站上,記者發現了許多類似的招聘網絡水軍的啟事。
一位大學生告訴記者,他是不久前在一個求職論壇上看到招聘網絡水軍啟事的,上面寫著:“工資通過支付寶月結”。
“我的工作內容就是通過不斷地發帖引導網民來支持我的觀點。我上個月發了幾千條帖子,主要就是為了完成網站交辦的事情。”至于網站交辦的是何種“事情”,這名大學生表示,不方便透露。
一位在某公司上班的職員也告訴記者,他晚上經常在各個論壇灌水,俗稱“做任務”。
“發一個帖子能掙2毛錢。”這名白領說,大約半年前,他加入了一個組織,專門在網上發帖造輿論,于是便成為了千千萬萬水軍中的一員。“目前還是最底層的成員,主要靠‘接任務’掙錢,等到干一段時間級別升高了,就能發布任務了,掙的錢也會更多。”
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人加入水軍的行列?一位大學生向記者坦言,加入水軍后,每個月能掙個千把塊錢。“我們這種人,就算沒事也成天泡在網上發帖灌水,何不就此賺點錢呢?更何況,有目的有組織的去參與某些話題或事件的炒作,很刺激,很有成就感。”
利益驅使下頻頻違規
“網絡水軍對互聯網的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消極影響,涉及到不正當競爭、人身攻擊、制造謠言等方面,像蒙牛和伊利的爭端、騰訊和360的爭端都有網絡水軍的介入,引起了極不好的社會效果。”北京郵電大學教授、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在今年兩場硝煙彌漫的商業大戰中,網絡水軍充分發揮了“骨干”作用。
在中國互聯網史規模最大的3Q大戰中,360公司被曝雇傭了十萬水軍。一位資深水軍公開承認,他深度參與了這起大戰。自9月初開始,這個專職于接單再轉包的水軍中間商,幾乎每天都能接到來自360的委托。
就在一家媒體指出360在3Q大戰中動用了近十萬水軍后,該公司隨即發表公開信稱,“如果360真有所謂‘十萬水軍’,10萬人每人每天100個發帖或回帖,按每帖所謂‘5毛’計算,一個月需要支付1.5億元!這個巨額開支,只有幾百人而且沒上市的360公司無力支付。相反,只有某些已經上市、市值幾百億美金的大公司才有這個能力。”此外,該公司進一步指出,“某些公司一貫擅于偽造假象、提供偽證,上演‘賊喊捉賊’的好戲,意圖抹黑360、打擊報復360。”
在大字報似的語言背后,真相盡管撲朔迷離,但記者所接觸的許多網友都相信,騰訊和360都使用了網絡水軍,行情也一度看漲。一位網友甚至說出了這樣的話,“聽說現在水軍已經漲到7毛了,我申請同時加入騰訊和360的水軍”。
在更早些時候乳品行業的內戰中,網絡水軍的較量同樣是刺刀見紅。
在記者拿到的一份乳品企業動用網絡水軍打壓競爭對手的公關方案中可以發現,該方案分背景、目的、概況、策略、傳播主題、媒體傳播計劃等8項內容。據了解,在這份方案中,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慶、成都、大連、福州、長沙、濟南共20家媒體被列為“傳播媒體”,預計費用59.2萬元。
同樣,方案中被打壓的競爭對手也不甘示弱,同樣“精心”策劃了一份以打壓排擠對手企業為目的的公關策劃方案。
據一位參與其中的網絡水軍成員向記者介紹,在網絡上打壓競爭對手的帖子包括:
“溫柔版”的“攻擊帖”。比如,一位“母親”發問:“寶寶剛斷奶粉,聽說××奶是給兒童喝的牛奶,可以喝嗎?”
回帖者以熱心者的口吻稱:“樓主還不知道嗎?××奶會導致孩子性早熟,你可以選擇其他的兒童奶呀!”
與之相對應的則是“暴力版”的網帖。比如,一個“父親”憤怒地發帖:“頂你個肺,××奶害得我兒早熟。可憐我那才上小學3年級的兒子,一直是××奶的忠實用戶,小小年紀都有胡須了,脖子都隱約有喉結了。”
在一場場“水淹互聯網”的商業大戰中,網絡水軍的違規行為屢屢出現。“因為網絡水軍是被雇傭的,他們是要營利的,所以他們通常在涉及到利益的事情上受雇于人來發揮作用。他們的特點是高效快捷影響廣,論壇在事后進行刪帖就來不及,因為轉帖速度太快,甚至系統緩存、網頁快照里還有保留。在利益的驅使下,許多言論似是而非真假難辨,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比傳統媒體要嚴重得多。”劉德良說。
涉嫌操控輿論綁架民意
一位網絡公關公司的負責人將雇傭網絡水軍“做任務”稱之為“口碑營銷”,其基本的操作手法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首先,利用網絡媒體資源如網站編輯、論壇版主等,發布客戶相關宣傳稿件,然后通過推薦、置頂,人工刷數據等方式制造熱點;
接下來,內部專職策劃人員或稱“寫手”在論壇、社區、SNS社交網站及微博等渠道發布含有客戶產品信息的軟性廣告內容,方式以“標題黨”、熱點事件炒作或偽裝成消費者的感受分享等,同時在全國各地招募有一定數量的“水手”(即“托”)負責將內容轉載、擴散到較大范圍,且分時間進行頂帖回復工作,保證內容的關注度及活躍性;
如客戶有需求,要求針對競爭企業進行攻擊性內容發布,也會有專人策劃組織轉載頂帖等。
“此外,對于出現在網絡上的企業負面信息,常用手段為動用各種資源,找到網絡媒體編輯、版主等溝通,或直接以利益形式勸說其刪帖,也有少量運用IT行業技術手段進行人為干預,達到消除掩蓋負面信息、操縱輿論的目的。”這位負責人說。
上述行為讓許多網民感到氣憤。有網民稱:“讓人感到很無奈的事情是,諸多負面報道,不但沒人遠離網絡水軍,反而讓更多的人知道了有這么一個職業,還到處找‘網絡水軍QQ群’,想加入做兼職當‘網絡打手’。其實大家都明白,這些所謂的‘網絡水軍’,就是很多公關公司雇傭的廉價人肉工具,到處在博客論壇上制造輿論。用在正道上,叫‘口碑營銷’,用在負面上惡意攻擊競爭對手,就成‘黑社會’了。這些網絡水軍究竟是黑是白,就看那些公關公司的職業道德了。但很多時候有奶就是娘,給錢就是爹,職業道德靠得住嗎?”
而最讓人們擔心的是,網絡水軍對于網絡輿論的操控涉嫌“綁架”網絡民意。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金兼斌認為,網絡是一個具有公共空間性質的輿論平臺,客觀上存在著被濫用、從而最終導致平臺功能被弱化甚至廢止的危險。目前,網絡輿論平臺有被某些力量濫用的危險,其中之一就是商業和資本的逐利本性所驅使的濫用沖動,網絡“水軍”從營利目的出發,制造虛假民意。
網絡公關公司是“萬惡之源”?
資深網絡推手陳墨,曾捧紅過不少網絡名人,一度號稱網絡江湖的“帶頭大哥”。他對記者說,“網絡水軍作為一種現象,就像改革開放初期農民進城一樣,處于無序狀態,由于缺少規范性管理,存在很多問題。網絡水軍可以對民意造成一定影響,可以滋生一些不穩定的東西。”
事實上,就在國新辦有關負責人表態之后,各方人士都在紛紛猜測,有關部門將會如何規制網絡水軍。
“一個行業沒有規制一定會亂。網絡水軍是應著網絡公關的發展而出現的,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背后有商業利益的推動。不知道政府會怎么處理,但我覺得取締不是解決之道,對網絡水軍的管理關鍵是對雇傭水軍的公司進行規范,規定他們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陳墨說,“現在互聯網上的水軍數量,肯定十萬都不止。這些人分布散亂,無從管理,難理出頭緒,他們能聚在一起,是因為有公司給他們錢。如果說水軍有危害,那責任也在于雇傭他們的人。”
陳墨認為,網絡宣傳或者說網絡公關是一把雙刃劍,關鍵在怎么樣使用。“我們也給政府做過網絡公關正面宣傳,效果很好。”陳墨說,因此,管理網絡水軍“最好的辦法是疏堵結合”。網絡水軍本身是不分好壞,給錢就做,這種行為可以造成正面影響也可以造成負面影響,那么什么樣的行為能做什么樣的行為不能做就應該有一個規定和標準。就像工程的某個環節出了事故,不是說這個環節該不該雇傭工人,而應該看這個工人資質夠不夠。
陳墨告訴記者,管理網絡公關公司的難點在于,從事網絡公關的,不只是網絡公關公司,也有打著營銷公司、廣告公司的幌子從事網絡公關的。因此,“對所有的從事網絡公關業務的公司,都應該登記在冊。要搞清楚有多少水軍,首先要搞清楚有多少人從事網絡公關。在這一基礎上,對于網絡公關公司從事的項目,可以像現在對廣告的管理一樣操作,采用登記備案制。這樣,不符合要求的公司,不合規范的項目就能得到控制。”
劉德良則認為,相關法律也應進一步完善。
劉德良指出,上述條款并不全面。“比如,論壇的管理員對于帖子有沒有事先審查的義務?對有侵權內容的帖子,管理員要不要承擔責任?三十六條里沒有規定這方面的內容。也就是說,按照這個規定,管理員是消極被動的,只能在受害人發現并告知以后,管理員才刪除帖子,如果不告訴,管理員也不承擔這種責任。所以‘事先審查義務’是需要加入的。什么時候算盡到義務?就是在一般人看來明顯屬于侵權的內容,要及時注意和事前刪除。而對于難以判斷和定性的內容,如侵犯隱私和版權等問題,則采取事后刪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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