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21日消息(記者陳延鵬 通訊員林明智 蔡正文)8月17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對今年受理的第一宗涉外自訴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自訴人羅豫林(系新加坡公民)控告哥哥羅某深、羅某益、羅某煥侵占其捐贈的151.2萬元救濟養老費和助學金,向法院提起自訴。由于自訴人系新加坡公民并涉及侵占救濟養老費用問題,一度引起了外界的關注。
經法院查明,被告人羅某深、羅某益、羅某煥自2003年至2007年4月間侵占自訴人羅豫林所捐贈給邁號敬老院11萬元。法院依法以侵占罪分別判處羅某煥有期徒刑9個月;羅某深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羅某益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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