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14日消息 14日,記者從海口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獲悉,2010年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查辦了在土地征用補償、支農惠農資金發放、向農民工索賄等涉農職務犯罪31件50人,追繳案款315萬元。
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銘在工作報告中指出,2010年共查辦教育、醫療、環衛、社會保障等領域嚴重侵犯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12件12人。立案查處了龍華區環衛局原局長林亞福等5人收取環衛工人用工“指標費”涉嫌受賄案,追回贓款148萬元,全部發還給60余名環衛工人。
2010年4月,林亞福在擔任龍華區環衛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招收清潔工人、幫助他人獲得新建街道清潔權的過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148萬元。富有戲劇性的是,林亞福竟用一部分不義之財,利用“指標費”沖抵的方式,花32萬元為其先人在海南所謂第一風水寶地陶公山購買了一塊160平方米的墓地。4月9日,經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龍華區檢察院對龍華區環衛局原局長林亞福進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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