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鄉國土資源管理所大門緊閉,但沒有上鎖。沒有工作人員值班。
[調查]
警方調查與受害者說法有三大矛盾
據記者調查,受害者周琴及其家屬說法與警方調查結果存有三大矛盾。
1.警方是否有主動保護現場
畢節市警方初步調查結論中顯示:5月18日24時,接警后,鐘顯聰迅速趕到報案現場,并對報案現場進行保護。
但周琴姨夫王友鑫(化名)表示是自己主動趕到現場進行保護的。王友鑫介紹,5月18日晚上10點多鐘以后他接到親屬電話之后,騎摩托趕往阿市鄉派出所,辦案人員鐘顯聰將其從派出所攆出。于是王友鑫獨自一人趕到案發現場土管所進行現場保護,直至5月19日凌晨兩三點鐘王友鑫都未見派出所的人員趕來,便打電話給畢節110報警,一個多小時之后,阿市鄉派出所才派出相關人員去現場查看,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便開車離開。
2.鐘顯聰是否飲酒
畢節市警方初步調查結論還顯示:事發當天,鐘因要奔赴普宜鎮辦事,學校敬酒兩杯,他喝后就全部吐在地上,還未吃飯就先行離開。
周琴的說法與警方的調查則有不同,周琴說當天她曾親自敬給鐘顯聰一杯酒,并看著鐘將酒全部喝下。其它領導也有和鐘喝酒,“我敬他的酒他完全喝下去了,并未見他將酒吐出,而且同桌還有其他領導給他敬酒,所以他至少喝了兩杯以上。”
3.是否單獨一人給周琴做筆錄
畢節市公安局政法委書記郭少全說,“給周琴做筆錄時,兩人(鐘顯聰,民警曾凡榮)同時在場。”
周琴的母親李心萍(化名)指出,5月18日晚給周琴做筆錄時只有副指導員鐘顯聰一人,“當時我就在門口,想進去聽聽,鐘顯聰三番五次把我推出門,然后將周琴一個人關在辦公室做筆錄。當時派出所還有另外一個姓曾的民警在門口,但他并沒有進去和鐘顯聰一起辦案。” (張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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