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13日消息(記者邢東偉?通訊員林鴻文?符采伊)一男子因販毒二進“宮”,第八次作案販毒時被警方抓獲。經龍華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對其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扣押作案工具與毒資。
經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林某生于1982年,海口市人,初中文化,無業。2005年因吸毒成癮被勞教三年,后于2008年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10年10月因涉嫌犯販賣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因病被取保候審期間,林某仍多次進行販毒行為,2011年7月被公安機關抓獲。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