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東方市八所港魚鱗洲的事發現場
每學期期末考試結束,便意味著學生可以輕松樂享假期,可東方市鐵路中學初一(1)班的趙某,期末考試結束了,卻與假期永遠的無緣了。7月10日下午,趙某與同班同學共10人相約到海邊(八所港魚鱗洲)拍照留念,可拍照留念的愿望未實現,趙某卻因游泳溺水身亡,永遠地離開了親人。對此,東方市鐵路中學校長稱,學生考試已結束,且溺水事故在校外發生,學校沒有責任。東方市教育局表示,學生回家在校外溺水,學校沒有責任,只是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做得不到位。
家屬 事故發生后未見班主任露面
“我今年40歲了,兒子13歲,2011年到鐵路中學讀初中。事發當天下午4時多,我接到電話便立即趕到東方市人民醫院,可兒子已在搶救室進行搶救了。”家住東方市福民南路東五巷的趙先生面無表情地說,事發當天下午,學校的副校長、主任等領導,還有教育局的領導曾來看望過孩子,但至始至終都沒見到兒子的班主任。
趙先生拭一拭眼角的淚花告訴商報記者,他家前幾年搬到東方市區來居住,孩子一日三餐都在家里吃,平時不回來吃飯也會告知家人。出事那天,他以為孩子是考試一整天,不知道只考一上午。后來,他才知道兒子和同班同學到八所港魚鱗洲照相,下水游泳導致溺水事故。經過醫院1個多小時的搶救,兒子被確認溺水身亡。11日中午,他將孩子帶回老家安葬,當天,兒子就讀學校送來2000元慰問金。
學校 溺水事故發生在校外 學校無責任
當天上午,針對死者家屬所說的情況,記者采訪了東方市鐵路中學校長龍士旺,他表示,事故發生后,他們主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班主任帶領參與海邊照相的9名學生,到月亮灣邊防派出所做了筆錄。學校的副校長、政教處主任也趕到市人民醫院看望溺水孩子和家屬,并及時向教育局匯報此事。
當記者問及學生是否購買保險、學校是否有責任時,龍士旺告訴記者,學校不強制學生購買保險,因此,該學生是否購買保險,目前還不清楚。溺水事故是發生在考試結束后,且發生在校外,學校不應承擔責任。
目擊者 下水不足1分鐘便喊“救我”
為了解10名學生海邊玩耍溺水過程,當天下午,記者采訪了一起玩耍的張同學,他告訴記者,當天考試結束后,他們相約下午到魚鱗洲海邊拍照留念。下午3時10分左右,他們陸續趕到海邊。趙同學(溺水者)騎電動車先到約定地點,其中有2人拿相機來得晚,于是他們8人便在海邊沙灘上邊玩邊等。此時,趙同學說要游泳,其中一名同學提醒趙同學說老師不讓下水。可趙同學說:“在淺灘玩一下,不往深水區游。”
張同學告訴記者,趙同學下水不足1分鐘,他們便聽到“救我,救我,……”的呼救聲,隨后,他們2個同學去叫大人,2個同學下水營救,可剛下水有一同學的腳就被石頭刮傷了,于是2個同學上了岸,等待大人來營救。此時,受傷的陳同學撥打了120,可醫院稱沒有救護車,陳同學只好撥打110。不久,便有一釣魚者過來將趙同學抱上岸,并對其實施了簡單的搶救,110趕到后將趙同學送到醫院進行搶救。
班主任吉老師告訴記者,當天,他們考試結束是11時20分。11時30分,她還給全班學生開會強調了假期安全問題,沒想到剛考完試就出現此事,她也很痛心。
教育局 學校安全教育做得不到位
關于這起溺水事故的責任判定問題,記者采訪了東方市教育局副局長黃忠,他表示,此起溺水事故發生在校外,且考試結束后班主任老師都已告訴學生回家后要注意安全,一定不要下水游泳,該事故屬學生在家期間發生,所以學校沒有責任。若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學校安全教育方面做得有點不到位,已要求學校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方面的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再次發生。(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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