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11月9日電(趙小燕甌文)今年6月,浙江溫州一醉酒的男子在溫州某公交站附近,將一開車路過女子臉部咬至血肉模糊。男子在網絡上被稱為溫州啃臉男。近日,溫州甌海區人民法院對溫州啃臉男董某咬傷人一案進行了審理,并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
現年45歲董某,安徽人。今年6月26日中午,董某赴約到老鄉家喝酒,酒量不錯的董某一人就喝了一斤半的白酒。下午兩點多,董某出了老鄉的家準備打車回去。
“董某到了馬路上就開始發瘋,他在馬路的斑馬線處攔住了一輛轎車,對車子一陣亂踢,還爬到車子前面的車蓋上,用腳猛踹擋風玻璃。”和董某一起喝酒的史某向警方描述道。
當時坐在車主駕駛室的杜女士嚇得不輕。她見車的擋風玻璃被董某踢裂后,非常害怕,本想打開車門跑,但沒跑幾步就被追過來的董某撲倒在地,接著杜女士的鼻子和嘴巴就被董某使勁地咬住。前來拉董某的史某還被董某打了一拳。當時周圍圍了不少的群眾。后來,董某被路上經過的警察控制住并帶走。
隨后,滿臉是血的杜女士被送到溫州的一大醫院醫治,經檢查,杜女士鼻子的肉被咬下一塊,右側嘴唇被咬破。
董某的朋友稱,董某平時都是正常的,但是只要喝了酒,他就精神失控了。
酒醒后,董某交代,對于酒后咬人的事他已經完全記不起來了,只知道醒來的時候已經在派出所了,他說自己是酒后誤事,才發生這樣的事,事前與杜女士不認識。他稱他會盡自己的能力彌補杜女士的損失。
法院審理后認為,董某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董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且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予以從輕處罰,故對其作出如上判決。
據悉,包括醫藥費在內,董某共賠償杜女士11萬多元,目前,還有兩場手術等著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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