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納,礦產資源國有,但土地歸NANA(村莊首領)所有,地面農作物歸村民所有。
中國采金人一般通過中間人聯系當地NANA,尋找持有采礦許可證的地主。然后,先交一筆“進場費”:2009年,楊益錄開采第一塊小金礦,“進場費”2.5萬塞地。
同時,采金人還需對地上農作物給予一次性20年的補償。此外,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還會約定,地主凈提每日黃金產量的10%,多的則高達20%-30%。
據一些中國采金老板稱,地主并不反對與中國人合作采金,除了經濟利益,還因當地人采金工藝落后。
老采金人楊益錄還記得,2009年初到加納時,見當地人采金,仍用上世紀80年代他做學徒時的手工作業,“挖坑、搬料、淘金,全靠人力,效率低、產量少”。
中國人帶著挖掘機、抽砂機等設備到加納,也帶去了先進的采金工藝。
采金老板藍玉武說,加納以巖金為主的大型金礦,早先被英、美等大礦公司圈走,河灘邊的砂金,不適宜大型采金設備,上林采金人當年在東北采金摸索出的砂泵機等機械,正好派上用場。
清查“非法采金”
不過,與地主合作也有風險,地主并不能保證中國采金人享有完全合法的采金權。
2012年上半年,中國采金人彭友建和蒙浩南先后來到加納,通過中介分別找到兩塊小金礦,位于加納阿散蒂省的“奧布阿西”。
按“規矩”,兩人向地主和村民繳納了進場費、農作物補償,并按約定的標準提成或繳納管理費。
“地主保證,沒有人來騷擾。”蒙浩南說,不過,這不包括移民局的官員和警察。
蒙浩南稱,8月20日上午,一群加納軍警將他的工地包圍。開工5個月以來,不時有身穿制服的加納當地人到工地巡查,“塞給幾百塞地,也就走了。”
這次塞錢不管用,蒙浩南說,他們的手機、現金和電腦及還沒來得及賣的黃金,都被帶走,工棚被燒毀。
位于蒙浩南工地下游的彭友建看見濃煙,立刻讓工人把挖掘機開到附近的樹林躲藏。
當天下午3點,軍警來到彭友建的工地,“值錢的物件,直接被拿走。”彭友建稱,對方重復著:“金子在哪?錢在哪?”然后將冰柜、電視機拉走,并將工棚燒毀。
據中國駐加納大使館從當地警方獲得的信息,8月,警方在阿散蒂省系列行動中,共扣押包括彭友建在內的41名中國人。
加納警方稱,這些人員沒有加納合法的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也沒有合法的采礦許可。38人在9月29日前遣返回國。9月11日,彭友建等人被遣返廣西上林。
今年六七月,加納主流媒體大篇幅報道中國采金人,指控采金人破壞加納環境、非法采金。
在加納-中國貿易促進會秘書長劉文民看來,聯合行動組由加納移民局、警察局到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組成,大規模集中清查行動始自當地媒體集中報道之后。
采金熱降溫
一些設備已發至加納的中國人不敢開工,一些投資龐大的,籌劃向周邊國家轉移
“如果加納一刀切,全部禁止中國人小金礦開采,上林在加納的采金隊伍就完了。”采金老板藍玉武說,如果中國采金工地全部被取締、遣返,“傾家蕩產的不知道會有多少人。”
而在尚林潘看來,不管加納如何執法,小礦開采禁不了。他說,其間存在利益驅動,不管是移民局、當地酋長,還是地主,中國采金人的出現,給他們帶來收益。
“除非加納政府從源頭堵住,不給小礦辦證,否則有采礦證沒有財力和技術去干的地主,還是會找中國采金人。”尚林潘說。
9月中旬,中國駐加納大使龔建忠與加納政府交涉時指出,雖然被抓扣的中國公民中有一些人沒有合法的從業和居留許可,但他們也是受害者,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受當地中介、蛇頭和礦主欺騙來加納淘金的。
湖南邵陽人申亞平是陳龍所在工地的股東之一。今年上半年,申從加納一個大礦地主手上先后“購買”110塊地,其中50塊地支付75萬塞地后,8月份機械進場,發現地另有地主。
大使龔建忠建議加納政府從問題的源頭著手,嚴厲打擊從事非法采金中介蛇頭和礦主,制止他們的非法活動,而不僅僅是抓捕受害的中國公民。
蘇震宇說,陳龍遭加納軍警射殺是中國采金人涌入加納后最嚴重的一件事。不安的情緒在中國采金人之間蔓延,“大家覺得不安全”。
多名國內的投資人說,受陳龍死亡事件影響,加納采金熱正在降溫。一些采金設備已發至加納的中國人不敢開工,正在觀望局勢;一些投資規模龐大的中國采金人,籌劃向加納周邊國家轉移,去津巴布韋、贊比亞等國考察。
10月23日,重陽節,采金人楊益錄回到老家明亮鎮,發現多家抽砂機工廠已停工,上半年每天發貨三四臺,現在減至1臺左右。因為加納嚴查非法采金,很多訂單被取消或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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