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護形勢嚴峻,專家呼吁用法律管住食客們的嘴
濫吃野生動物也應擔責(綠色焦點·綠色消費調研④)
濫食野生動物引發盜獵及走私行為。正因為存在巨大的消費需求,在暴利驅動下,一些非法經營者非法收購、走私野生動物,而后高價出售
入冬以來,天津北大港濕地、江西資溪等地頻繁發生獵殺野生動物事件,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蛇年春節臨近,濫捕濫食野生動物的現象抬頭。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多名專家最近接受記者采訪時呼吁,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應根據當下的情況盡快修改補充,特別是應填補“處罰食用者”的空白,管住食客們的嘴。
-野生動物數量銳減,濫食是一個誘因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形勢嚴峻,修改《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是一項非常緊迫的任務!”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環保組織“自然之友”會員莽萍對記者說。
莽萍長期從事野生動物保護的志愿工作。她介紹,近幾年,在江西鄱陽湖區,越冬候鳥天鵝、大雁等遭到瘋狂捕殺。2009年至2011年,連續3年都有報道指出,湖區冬季每天至少有二三百只天鵝被網殺、毒死。湖區附近已經形成完備的預訂、獵殺和銷售犯罪鏈條。
2012年春,長白山傳出野生黑熊遭到濫殺的消息,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實際上,2010年這里已經有7頭野生黑熊遭殺害,2011年也有5頭黑熊被盜獵。目前,長白山北坡僅存黑熊30頭左右。如此濫殺下去,野生黑熊的命運危在旦夕。
前不久,莽萍等50余名專家學者發出緊急呼吁書,呼吁盡快修訂《實施條例》中違反其上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部分,撤銷擴大獵捕范圍的行政許可,嚴格執法,嚴厲打擊濫捕濫殺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對違法吃用野生動物行為予以處罰。
中國科學院動物所研究員、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常務理事馮祚建表示,近40年來我國野生動物的數量銳減,濫食野生動物是一個誘因。
現在,穿山甲越來越少,在一些地方數量下降了約4/5,再不有效保護很可能滅絕。黃羊最多的時候達幾十萬頭,現在只剩十來萬頭。海南坡鹿過去在海南十幾個縣有分布,目前僅在兩個自然保護區的圍欄內有少量馴養,在野外已很少見到。
“有一些野生動物,可能在人類認識它的巨大價值之前就已滅絕,今后人們只能在博物館看標本了。”馮祚建說,野生動物對于自然生態具有重要價值,不僅對人類有用、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或者科研價值,更是生物多樣性的一部分,人類應該珍惜和保護。
但是,濫食野生動物引發盜獵及走私行為。正因為存在巨大的消費需求,在暴利驅動下,一些非法經營者非法收購、走私野生動物,而后高價出售。
-獵奇飲食是陋習,食補觀念不科學
人們之所以濫食野生動物,有兩個重要原因。
《餐飲經理人》雜志社社長劉廣偉認為,中餐文化有“獵奇”的飲食習慣:盲目追求珍稀食物,什么稀奇就吃什么,越是珍稀的動植物,越是想方設法要吃。比如,有些人要吃天鵝、吃老虎、吃魚翅、吃猴腦,在他們的觀念里,認為只有吃到這些,才能證明自己有身份,請客才算有面子;只有珍稀的,才是最美味的,才是最健康的,才是最高貴的。“獵奇”的飲食習慣是一種陋習,是中餐文化的一個污點。
認為野生動物具有滋補身體、有益健康的作用,也是很多人吃野生動物的重要原因。由于“藥補不如食補”的傳統觀念,很多人相信野生動物的食補作用,導致濫食野生動物的現象長期存在。
專家認為,面對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和飲食習慣,應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教育,更廣泛地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倡導保護新理念,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保護意識。
“應該讓大家認識到:同一個物種,野生的可能瘦一些、脂肪少一些,但在其他方面沒有什么區別,營養價值差別不大。”馮祚建說,認為野生動物比養殖的動物具有更大滋補作用,缺乏科學依據。例如,綠頭鴨是家鴨的祖先,綠頭鴨和家鴨比,營養價值并不比家鴨大,只是脂肪比家鴨少一點。野牛肉和家牛肉,也沒有什么區別。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副秘書長趙勝利表示,我們食用的牛、羊、雞、鴨等家畜、家禽,是先民們通過漫長的探索,選擇出來的最好飼養的、口味和營養也最好的動物,市場上豐富的產品完全可以滿足食補的需要,根本沒有必要去冒險吃野生動物。
實際上,濫吃野生動物,對個人健康有極大的潛在危害。趙勝利說,現在飯店經營的野生動物有很多是非法獲得,未經檢疫就上了餐桌。一些野生動物生存環境惡劣,其食物、飲水往往并不衛生安全,體內有大量寄生蟲。靈長類動物、嚙齒類動物、兔形目動物、有蹄類動物、鳥類等多種野生動物與人的共患性疾病有100多種,包括狂犬病、結核、鼠疫、炭疽等。
2003年暴發的SARS,其病毒來源就與食用果子貍等野生動物有關。然而,SARS過后不久,廣東又發現一些餐飲企業經營果子貍等違禁野生動物,部分地區食用果子貍之風抬頭。
-法律要有明確規定,對食用者予以處罰
記者采訪的多名專家強調,保護野生動物,不僅要加強宣傳教育,使人們認識到濫食野生動物有害無益,而且要盡快修改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要在法律上明確規定對食客予以處罰。
劉廣偉說,在打擊食用野生珍稀動物時,執法者往往認為捕殺是源頭,結果是抓了張三又冒出李四。還有人認為源頭在餐廳,結果是關了此店彼店又開。“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狀況?我反復思考這個問題,結論是人們沒有找準源頭,其實真正的源頭不是捕殺,也不是餐廳,而是食用者、消費者。沒有消費,就沒有銷售,也就沒有捕殺。”
“捕、售、烹、食4個環節中,食才是最關鍵的。媒體經常曝光捕殺、銷售、烹飪環節,卻極少曝光和譴責那些食用者,我們的力量應該用在‘拒食’上。”劉廣偉表示。
北京華夏律師事務所主任謝建國認為,201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對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作出了明確規定。“雖然法律沒有明確可以處罰食客,但食客明知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也買來吃,應該視為一種非法收購行為,情節嚴重的是犯罪行為。”
“病入膏肓須下猛藥,只有切實處罰食用者、消費者,才能遏制濫捕濫殺野生動物的行為。”謝建國建議,可以出臺一個司法解釋,對食用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食客,比照“非法收購”予以處罰。例如,執法人員發現食客在飯館吃熊掌,一方面罰飯館,采取吊銷其營業執照等措施;一方面罰食客,如果是公務員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謝建國是中國最大野生鳥類攝影網站“鳥網”的一位管理者,他經常看到在一些鳥多的自然保護區,周邊飯館也多,野味常常還被當地人作為饋贈禮品。他認為,十八大報告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提出“給子孫后代留下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在天藍、地綠、水凈之外,還可以加上“鳥多”。
“鳥多、動物多,是生態文明水平的一個重要衡量標志。沒有強有力的法律保障,野生動物保護水平上不去,不是真正的美好家園、美麗中國。”謝建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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