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驕陽地產西大直街店。(視頻截圖)
買賣雙方已簽訂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視頻截圖)
據龍視都市頻道《新聞夜航》欄目報道,自己的房子得看好,免得進賊。于洪林也買了一套房子,也就是這房子,別說賊了,連他自己都沒進去過。
于洪林來哈爾濱市十多年了,最近他想給兒子買套房子作為婚房,3月22號,他在一家二手房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當天,他就簽訂了合同。
當時合同約定買房款是37萬元,中介費是7400元錢,并且驕陽地產的工作人員在購房合同上寫下了:此房無抵押,無債權。隨后,于洪林將全部款項交給了驕陽地產,并和房主還有驕陽地產的工作人員,到房屋交易中心遞交了買房的手續,正當于洪林滿心歡喜等待房產證下發的時候,4月7號,于洪林接到房產部門的電話,說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于洪林向哈爾濱市南崗房產交易管理所工作人員詢問后被告知,房子原先沒問題,在辦理過程當中,現在又出了個法院判決。
房子偏偏在房產部門審查的時候,被法院查封了,為了弄清是怎么回事,于洪林又給房主打去了電話,原房主始終不承認是拿房子做的擔保,而是人保,而且說已經是多年的事情,也沒有想到在這個時候被人起訴。那么,房屋中介是根據什么下的結論,說交易的房子房無抵押,無債權的呢?
由于房子目前被查封,更名也更不了,交易無法繼續,?于洪林決定不買房子,要求退還罰款。
于洪林買房款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17萬多,保存在驕陽地產,另一部分是20萬元的監管資金,作為房屋的預付款,由第三方房地產交易中心保管,而于洪林目前想撤回監管資金,還必須要原房主到房屋交易資金管理中心簽字確認,不再交易,?可是,想拿這筆錢,還挺難。
此事中介與買房仍在交涉中,看來于先生想拿回所有錢還要繼續等下去。
律師解釋說,由于賣方的原因,導致房屋無法辦理過戶手續,于洪林有權解除合同,雖然房主見不到面,于洪林可以到法院起訴,最后拿著生效的判決,要求房屋中介和房地產交易中心返還購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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