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首席經濟記者梅軍 實習生郭超琴
“氣死我了,有這個理嗎?請喪假,單位居然叫我出具死亡證明!”日前,武漢一女職工的外婆突然去世,她向公司請了3天喪假奔喪。回公司后,被要求出具其外婆的死亡證明。女子將自己的經歷發到武漢某知名論壇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不少人批該公司沒人情味,也有人贊其管理規范。
當事人:公司不近人情
昨日,記者輾轉聯系上發帖人“總跑調的孩紙”。她告訴記者,自己在武漢一家規模較小的民營企業工作,但不方便透露公司名字。6月5日,她的外婆突然去世,她便寫了書面的請假條。企業人事部門主管批了3天假。
辦完喪事回到武漢后,人事主管要她出具外婆的死亡證明,“總跑調的孩紙”非常氣憤,發了脾氣。人事主管找出一份規章制度,說企業有規定,請喪假必須要出具死亡證明,因為喪假是帶薪的。如果沒有證明,只能按事假處理,每天大約要扣50元工資,3天假要扣150元。“從來沒有聽說過有這樣的規定。再說,為何不事先說清楚?現在我還沉浸在悲痛之中,單位就找我催要死亡證明。簡直太不近人情了。”“總跑調的孩紙”說。
網友:和請病假要證明一樣
“總跑調的孩紙”的帖子引起兩百多位網友們熱議,大家的觀點尖銳對立。
多數網友批評該公司太沒人情味兒,“太傷人”。網友“那會花開”說:“畢竟家里有喪事也不是什么值得高興的,公司沒有相關的慰問,竟然再次傷害當事人。”
也有不少網友認為該單位的做法沒有問題。網友“jamie912”說:“很多單位都有這樣的規定,因為喪假是帶薪假,所以必須提供有效證明。”網友“熹微微”說:“我外公去世的時候,我媽請假,也出示了證明。正規公司都會走這個流程,我覺得可以理解,就像請病假需要醫生證明一樣。”網友“AfterFive”說:“我覺得這個單位讓你事后才出具證明,已經很人性化了。在我看來,這個公司是一個有著良好制度的公司。”
人事主管:多數單位不要求
昨日,記者采訪了多家公司的人事主管,大多數都稱不會要求員工出具親屬死亡證明。
武漢一家上市公司人事主管說,國家人社部門對職工請喪假有規定,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屬于帶薪假。該公司從來沒要求請喪假的職工出示證明,口頭或書面請假就行,公司還會安排工會去上門慰問。“如果職工請病假、婚假、事假,公司會要求他們出具相關證明,但喪假確實有些特殊,一般的人不會在這個問題上撒謊,且當事人正處于悲痛之中,應該人性化處理。”
但武漢另一家外資服務類企業人事部門主管則說,該公司職工請喪假也必須出具親屬死亡證明,以及親屬關系證明。
人社專家:國家無明確規定
武漢市人社局政策法規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按國家人社部門的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給予3天的喪假。如果是外婆等旁系親屬,可給予1天的喪假。不過,職工請喪假時是否要出具親屬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國家人社部門并無明確規定。
該負責人表示,現在很多企業人員雜、流動頻繁,也確曾有個別職工謊稱親屬去世來騙取喪假。由于喪假是帶薪假,企業嚴格把關、要求職工出具親屬死亡證明是可以理解的,職工應主動配合。
這位負責人同時建議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有職工喪假時可派員上門慰問,溫暖職工的同時,也對其請假理由是否屬實起到了核實的作用。
(原標題:員工請假為外婆奔喪 公司索要死亡證明)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