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草根酷評>評論>
打擊暴力恐怖犯罪要做好法律準備打擊暴力恐怖犯罪要做好法律準備
來源: 法制日報 作者:燁泉 時間:2014-03-18 15:14
3月1日夜,美麗的春城昆明失去了往日的寧靜。一伙兇殘的蒙面暴徒闖入昆明火車站,瘋狂砍殺站內無辜群眾,截至3月2日5時,已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傷。噩耗傳來舉世震驚。
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一時間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政法機關迅速組織力量全力偵破案件,依法從嚴懲處暴恐分子,堅決將其囂張氣焰打下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抵達云南指導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的處置工作,他嚴厲譴責了恐怖分子喪盡天良的暴力行為,表示將進一步開展排查追捕行動,絕不能讓一個恐怖分子漏網。
恐怖分子的殘暴也激起了全國各族人民的極大憤慨,人們強烈譴責暴徒的兇殘行徑,并通過各種形式表達著對死難者的哀悼之情。記者從昆明市政府新聞辦獲悉,昆明“3·01”事件事發現場證據表明,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勢力一手策劃組織的嚴重暴力恐怖事件。
以美國“9·11事件”為標志,十余年來,暴力恐怖犯罪的陰影始終籠罩著全世界,恐怖活動嚴重威脅著世界各國和平發展。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全球一體化的時代,當然也不可能置身其外。近年來,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恐怖事件不斷,面臨的恐怖威脅也在增多。甚至有學者稱,在未來十年到二十年內,中國受到的恐怖威脅很可能比美國更大。雖然這一說法只是一種學者的預測,但實實在在地提醒著我們,反恐要有前瞻思維,要做好充分的準備,特別是法律制度的準備。
從世界各國的經驗來看,反恐需要更完善、更專業的法律制度建設。針對恐怖主義活動的猖獗,英、法、俄、德、日等發達國家正在不斷地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法律體系。2013年10月,俄羅斯通過《關于與恐怖主義作斗爭新措施法》。2013年12月17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第2129號決議,重申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均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最嚴重威脅,強調國際社會應繼續將打擊恐怖主義作為工作重點。
近年來,隨著反恐形勢的日益嚴峻,我國在反恐法律制度建設上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努力。我國修改后的刑法加強了對恐怖活動的打擊力度和打擊范圍,增加了反恐國際公約中的有關內容。2011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對恐怖活動進行了明確的界定。今年1月10日,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制定的《涉及恐怖活動資產凍結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中明確了涉恐資產凍結的程序和要求,規定公安部公布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后,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對名單所列組織和人員的資產應立即采取凍結措施。其意在切斷恐怖組織的經濟來源,從根本上打擊恐怖活動。
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們在立法上還存在著諸如恐怖罪名界定不夠完善等問題,沒有明確規定恐怖活動、恐怖活動組織、恐怖行為罪基本的概念和罪名,在司法上缺少單獨的反恐審判程序,增加了法律審判恐怖分子的難度。另外,對用網絡和高科技實施犯罪的恐怖分子處罰也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因此,只有盡快完善反恐立法,才能不斷提升打擊恐怖活動的力度。
為此,2013年6月,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向全國人大作報告時表示,我國尚無實踐中急需的懲治恐怖活動的專門立法,應該積極推動這方面的立法活動。
暴力恐怖犯罪,國法天理難容。昆明火車站慘案殘害的不僅是29人的生命,更是對天良和人性的粗暴踐踏。在當前我國全面深入推進改革、為實現偉大中國夢而奮斗的關鍵時期,恐怖分子破壞民族團結和國家穩定的挑釁行為不得人心,必然會遭到所有正義力量和愛好和平的人們一致唾棄。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反恐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既要有打攻堅戰的勇氣,也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要把法律制度建設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讓反恐不斷法律化、制度化。
文/燁泉
(編輯:李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