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23日消息(記者李傳華 實習生孔海波)“插花地”的“臟亂差”已到了不管不行的地步,海口已進入“雙創”模式,“插花地”的管理問題不解決,管理不到位,勢必會拖“雙創”工作的后腿,因此必須要管而且要管到位。那么,“插花地”到底應該如何管理?城管專業人士及市民各抒己見,獻計獻策。
完善條例
提高跨區執法靈活度
“因為臨近地界的原因,城管隊員根據相關條例不能越界執法,而兩個區進行聯合執法存在一定困難,給小商販留下鉆管理空子的機會,因此,必須完善城市管理條例,實現管理一體化,提高跨區執法的靈活度。”秀英區城管局局長戴洪澤說,如果完善城市管理條例,使相鄰區的執法隊員不僅能夠聯合執法,還能跨區執法。另外,各個區在執法過程中不能只管自家“一畝三分地”,應該主動作為,敢管“閑事”,愿管“閑事”。
瓊山區城管執法局局長何曉濤則認為,“雙創”條件下,解決“插花地”管理難已到了時不我待的地步,各轄區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應該及時對轄區和職屬范圍內關于“插花地”頑疾問題列出解決時間表,逐一擊破。
定人定崗
執法保持常態化
在“插花地”,城管隊員與小販的“游擊戰”是當地民眾眼中一道特別的“風景”,因為攤販太多了,這邊一趕他們就跑到另一邊,你一走他又出現了,致使執法效果不明顯。家住白水塘路的吳女士告訴記者:“這些小商販抓住了城管的執法規律,遇到城管執法就會收攤不賣,等城管一走又重新把攤子擺出來,又是亂糟糟一片。”而又有一些居民表示,有些城管隊員工作懈怠,在一定程度上放縱了小商販的行為。
面對這些問題,海口市市政市容委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城管執法必須常態化,必須天天上街巡邏執法,設立定點執法站,填補“插花地”的管理真空。加強城管人員內部教育,提高城管人員的責任意識,做到責任到人,細化執法方式。
設公共售賣點
讓小商販有處可去
記者采訪城南路一些小商販了解到,他們大多無業,主要靠販賣貨物來補貼家用,一位賣香蕉的小販說:“正規市場收攤位費,自己掙點錢不容易,路邊隨便擺個攤很合算”。
家住城南路的潘先生表示:“如果政府設立一些免費公共售賣點,來安置這些流動小商販就好了。這樣不僅給居民帶來了實惠與方便,也規范了小販的經營活動,最重要的是解決了這里長久以來臟亂差的問題。”
加強宣傳
增強小商販環境意識
亂擺亂賣的小商販缺乏維護城市環境的意識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一方面是小商販自身的素質普遍較低,另一方面與政府宣傳教育力度不夠有一定關系,因此,應該加強對市民特別是亂擺亂賣小商販關于城市環境的宣傳教育,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城市環境的惡劣影響。
海口團市委一位工作人員建議,可以利用志愿者、大學生這些群體參與城市環境的宣傳教育。海口市市政市容委一位負責人表示,城管、環衛以及街道、社區居委會不僅是城市環境的管理者、責任人,也應該是宣傳員,通過不斷地宣傳教育,讓城市環境的重要性深入人心,效果必定能夠事半功倍。
建信息平臺
提高民眾參與度
還有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可通過搭建網上信息平臺的方式治理“插花地”。搭建網上信息平臺可以通過建立“投訴平臺”和公眾微信平臺方式進行,能夠第一時間了解實地情況,發現問題在網絡平臺上進行曝光,促使管理者提高執法效率,同時能較大范圍地發動群眾力量,提高民眾城市管理的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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