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河南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國內首次嘗試“微信庭審”,迅速引發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微信上“開庭”的,是一個進入二審的行政訴訟案件。“準備開庭,各方上線沒有,報個名字。”2015年12月17日,主審法官魏麗平通過手機打字,拉開了這次國內首例微信庭審的序幕。
與平日里法庭開庭一樣,主角仍是各訴訟參與人,包括主審法官、書記員等審判人員、原被告雙方代理人、第三人。
但與昔日面對面開庭不同的是,原被告雙方及其代理律師遠在70公里之外的登封,法官與其他審判員和書記員等則在鄭州,庭審在一個名為“魏麗平法官辦案群”的微信群里進行。
整個庭審秩序很好,用時不到1個小時。所有參與者通過微信傳送資料、交換證據、發表答辯意見。主審法官控制節奏,以@某人的方式來引導各方進行發言。
由于該案已進入二審程序,一審時對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以及相關證據都有記載,所以證據交換和詢問都進行得很順利。
“微信庭審和傳統的庭審程序是基本一致的,只是詢問、答辯的形式由語言變為了文字。”主審法官魏麗平介紹,在舉證質證環節,各方將相關證據以圖片的方式發送到微信群中以供質證。微信庭審的整個過程會被記錄,各方提供的證據以照片的形式打印出來放入卷宗。
對于如何確認身份,魏麗平介紹說,法院在進行微信庭審前已進行了前期工作,比如對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手機號、微信號等信息進行核實確認,并做好了溝通工作。
此次鄭州中院“微信庭審”之所以能夠在國內首開先河,也得到各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這是最重要的一個前提。”魏麗平說,微信就是一種輔助工具,可以在必要的時候減少訟累,提高效率,便民利民。“這種方式并不是強制使用的,必須要當事人同意才行。”
這一點得到了上訴人代理律師馬光輝的證實。馬光輝說,如果按照傳統審判模式,即便是一個無須開庭的簡單二審行政案件,也要傳喚各方當事人到法院當面進行詢問、作筆錄、聽取意見,最少也需要一天的時間。“利用微信進行庭審,免去了我和當事人的奔波,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沒有理由不同意。”
不僅是馬光輝,庭審詢問結束后,被上訴人代理律師也對庭審方式創新點贊。他說:“這是我第一次利用微信進行庭審詢問,訴訟效率提高得不是一星半點。”
“目前只是試點,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會選擇‘微信庭審’。”鄭州中院行政庭庭長王銀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微信庭審只是我們的一次嘗試,主要適用于簡單的沒有事實爭議的程序性案件,目前僅限于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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