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整改43宗閑置房地產用地 涉及361公頃土地
海口網1月24日消息 為落實中央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決策部署,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向海南省政府發出整改意見書,并組成督察評估組,對海南省閑置用地處置情況進行檢查督導。海南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落實整改意見,截至去年年底,已按時完成房地產專項整治期間清理出的43宗、361公頃土地的處置工作。
據介紹,在43宗、361公頃土地中,以有償收回方式處置1宗、12.76公頃;以無償收回方式處置6宗、74.64公頃;以置換方式處置1宗、21.32公頃;以調整重新使用方式處置3宗、24.62公頃;以重新約定開發期限方式處置32宗、227.73公頃。
海南省為落實廣州督察局整改意見,成立了由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牽頭負責的專項整改處置領導小組,印發了《海南省開展出讓合同和房地產用地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關于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整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分類處理意見,要求各市縣依法依規、區別情況,加快進度,限期完成整改處置工作;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用地供地行為,加強土地出讓合同監管,強化省級層面的儲備地調控,實行全省統一規劃、統一出讓、統一監管的房地產用地監管政策,確保不出現新的房地產閑置用地。
[來源:中國國土資源網] [作者:施華贇 王慧鋒] [編輯:王小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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