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
傍晚,孩子們放學了,大喬二喬跑進屋,沒有理會參觀者,徑直沖向李利娟,“媽媽,媽媽,今天又沒有布置作業。”
大喬是李利娟在大橋下撿的,二喬是在小橋下撿的。
“寶貝,媽媽給你布置作業。”她拿出一張紙,寫了幾道一百以內的加減法,遞給大喬。
大喬二喬剛離開,又涌進來十幾個孩子,要牛奶的,要面包的,要泡面的,李利娟應接不暇。
孩子們不會說謊。來這里參觀的人,都想問問孩子,“媽媽對你好不好,給不給你喝牛奶?”
“好。”
有個娃娃被問煩了,嚼著面包沖記者喊,“我媽媽就是好!”
年齡稍大的孩子對媽媽的感情,不止吃喝這么簡單。
小屋是李利娟收養的第八個孩子,當年她是在小屋里被撿到的。她第一次感受到母愛的偉大是在很多年前。“我和媽媽一前一后走在路上,一個村里的老大媽笑話我是早產兒,媽媽忽地沖上來,橫在老大媽和我之間,對方什么都不敢說了。”
老三李艷結婚的時候,李利娟給閨女準備了嫁妝,那還是三十年前的規矩:四條被子,兩個枕套、兩個枕巾。除此之外再無他物。但就是這幾件嫁妝讓李艷覺得“自己有媽,不是孤兒。”
李利娟收養的第一個孩子,有些較真兒的成分。
那天她路過煤礦,見一群礦工在路邊逗一個小女孩。小女孩兩三歲,坐在地上,臉上臟兮兮的。一個礦工拿著饅頭,假意要扔給孩子,小女孩剛要接,礦工拿饅頭的手又縮了回去。
李利娟問,“誰家的孩子,你們咋讓她坐地上呢?”
“爹礦難死了,娘跑了,都不要她了,我們管啥閑事?”礦工說。
“那你們也不能這樣逗她啊,多可憐啊。”
“有本事你把她抱走啊?”
“抱走就抱走。”
那天是1996年5月9日。這個孩子讓李利娟有了安全感,前夫如果再把兒子搶走,她就不會是沒孩兒的娘了。兩個月后,又有人把一個嬰兒放到她家門口。李利娟又收下了。就這樣,孩子越聚越多。
相識20多年的老友師如芬眼里,李利娟抱養第一個孩子之前,就不是從前那個百萬富翁了,“接連往家里弄孩子,弄得她家人快瘋了。”但李利娟總是眼珠子一瞪,臉一沉,對抗所有家人的反對。
這些年來,師如芬和眾多護工阿姨都能看見李利娟的兩副面孔,對待孩子們,她從來都是柔軟的,從不說一個臟字;如果誰敢冒犯她和她的孩子們,這個女人能把一切都豁出去。
“痞子”
別人說她是“痞子”,李利娟不否認。
2006年的一天,李利娟沖進了武安賓館,當時,武安市正在開人代會。她嚷著要見市長。
因為孩子戶口的問題,李利娟跑了兩年,“市委、市政府、公安局,我跑遍了。”
她堵住了會場出入口,“市長不出來,任何人不能過去。”保安將她拖開,李利娟潑勁兒上來了,大聲吆喝,“你們不是開人代會嗎,怎么不替人民解決問題,我死在這里也要見市長。”
堵市領導,不止一次。李利娟還曾獨自在市政府門口,堵住了市長的車。市長說急著要開會。她更急,“不行,一定聽我說完。”
“別人不是說我威逼政府嗎,就是為這事兒開始的。”李利娟說。
那次人代會的沖撞以后,孩子的戶口解決了。孩子們可以上學、結婚了。
現在,李利娟養的104個孩子中,有7個結婚了,4個考上了大學,還有一個考上了公務員。
2011年5月,她有個女兒被一群青年在大街上圍毆,衣服被扒光了,這件事當時上了報紙《妙齡女賣衣服鬧市遭群毆》,孩子身上多處軟組織挫傷,受到了刺激,醫生診斷為“應急性心理障礙”。
為這件事,李利娟鬧到公安局。“為了孩子,我必須強悍。”
自家的孩子和別人發生矛盾,李利娟不愿意讓步,“我護孩子,會得罪多少父母?我的名聲會好嗎?我就是這樣成為女痞子的。”
21年來,愛心村的孩子只進不出。
10天前,還有三個人前來試圖領養孩子,被許琪趕走了。
李利娟的愛人許琪回憶起一件事。去年,一輛車徑直開進院子里,車上下來兩個人,自稱愛心人士,他們讓阿姨把孩子們召集起來,開始發糖。然后讓有病的孩子站一邊,沒病的站另一邊。從沒病的里面選出一個模樣俊的,要帶走。
許琪沖他們大吼了一聲:滾!
李利娟現在拒絕任何人來她的院子里領養孩子。這是她五年前作出的決定。
五年前,女兒婷婷被一個殘疾人領養,兩年后,這個殘疾人找了個老婆,倆人生了一個孩子,婷婷被拋棄了,流落街頭,最后被公安局送了回來,“把孩子當什么?小狗小貓也不能這樣吧?”
去年那件事以后,李利娟在門口焊上了鐵門,院子里養了四條狗,兩條藏獒。李利娟不在家的時候,不允許陌生人進入。
拒絕領養,也成為李利娟的“罪證”。
“(別人)罵就罵,我不在乎。”李利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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