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的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兩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情況匯報,要求全力搜救人員,千方百計救治傷員,有序進行現場清理,加強環境監測,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徹查事故原因并嚴肅追責,堅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化解各類安全生產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率馬凱副總理、楊晶國務委員親臨事故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工作,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進行研究部署,聽取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工作進展情況匯報,要求對現場進行深入搜救,全力救治受傷人員,注意做好科學施救,防止發生次生事故,依法依紀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防范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根據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的指示,張高麗、馬凱副總理和王勇國務委員7次與天津一線指揮部視頻聯線,指導事故搶險救援及防范發生次生事故災害等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劉延東副總理專門到天津看望慰問受傷人員及其家屬,指導傷員救治工作。孟建柱、栗戰書等中央領導同志也多次對事故救援處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受黨中央、國務院委托,8月13日凌晨至19日,郭聲琨國務委員率國務院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8月18日,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經國務院批準,成立國務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由楊煥寧同志(時任公安部常務副部長,現任安全監管總局局長)任組長,公安部、安全監管總局、監察部、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部、全國總工會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為成員單位,全面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同時,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并聘請爆炸、消防、刑偵、化工、環保等方面的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專題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徹查深究、一查到底、給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的要求,堅持“科學嚴謹、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安全高質”的原則,深入開展各項調查工作。通過反復的現場勘驗、檢測鑒定、調查取證、模擬實驗、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調查認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火災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
2015年8月12日22時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吉運二道95號的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北緯39°02′22.98″,東經117 °44′11.64″。地理方位示意圖見圖1)運抵區(“待申報裝船出口貨物運抵區”的簡稱,屬于海關監管場所,用金屬柵欄與外界隔離。由經營企業申請設立,海關批準,主要用于出口集裝箱貨物的運抵和報關監管)最先起火,23時34分06秒發生第一次爆炸,23時34分37秒發生第二次更劇烈的爆炸。事故現場形成6處大火點及數十個小火點,8月14日16時40分,現場明火被撲滅。
(二)事故現場情況。
事故現場按受損程度,分為事故中心區(航拍圖見圖2、示意圖見圖3)、爆炸沖擊波波及區(示意圖見圖4)。事故中心區為此次事故中受損最嚴重區域,該區域東至躍進路、西至海濱高速、南至順安倉儲有限公司、北至吉運三道,面積約為54萬平方米。兩次爆炸分別形成一個直徑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個直徑97米、深2.7米的圓形大爆坑。以大爆坑為爆炸中心,150米范圍內的建筑被摧毀,東側的瑞海公司綜合樓和南側的中聯建通公司辦公樓只剩下鋼筋混凝土框架;堆場內大量普通集裝箱和罐式集裝箱被掀翻、解體、炸飛,形成由南至北的3座巨大堆垛,一個罐式集裝箱被拋進中聯建通公司辦公樓4層房間內,多個集裝箱被拋到該建筑樓頂;參與救援的消防車、警車和位于爆炸中心南側的吉運一道和北側吉運三道附近的順安倉儲有限公司、安邦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儲存的7641輛商品汽車和現場滅火的30輛消防車在事故中全部損毀,鄰近中心區的貴龍實業、新東物流、港灣物流等公司的4787輛汽車受損。
圖1 瑞海公司地理方位示意圖
圖2 事故中心區航拍圖
圖3 事故中心區示意圖
圖4 爆炸沖擊波波及區示意圖
爆炸沖擊波波及區分為嚴重受損區、中度受損區。嚴重受損區是指建筑結構、外墻、吊頂受損的區域,受損建筑部分主體承重構件(柱、梁、樓板)的鋼筋外露,失去承重能力,不再滿足安全使用條件。中度受損區是指建筑幕墻及門、窗受損的區域,受損建筑局部幕墻及部分門、窗變形、破裂。
嚴重受損區在不同方向距爆炸中心最遠距離為:東3公里(亞實履帶天津有限公司),西3.6公里(聯通公司辦公樓),南2.5公里(天津振華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北2.8公里(天津豐田通商鋼業公司)。中度受損區在不同方向距爆炸中心最遠距離為:東3.42公里(國際物流驗放中心二場),西5.4公里(中國檢驗檢疫集團辦公樓),南5公里(天津港物流大廈),北5.4公里(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受地形地貌、建筑位置和結構等因素影響,同等距離范圍內的建筑受損程度并不一致。
爆炸沖擊波波及區以外的部分建筑,雖沒有受到爆炸沖擊波直接作用,但由于爆炸產生地面震動,造成建筑物接近地面部位的門、窗玻璃受損,東側最遠達8.5公里(東疆港賓館),西側最遠達8.3公里(正德里居民樓),南側最遠達8公里(和麗苑居民小區),北側最遠達13.3公里(海濱大道永定新河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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