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展文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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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歷史文化名城效應,推動文化與旅游、工業、體育、會展、娛樂等相融合,使文化產業成為引領海口發展的支柱性產業。到2015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以上,占全省文化產業增加值比重超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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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響歷史文化名城品牌。完善歷史文化名城規劃。完成重點文物保護規劃、修繕方案編制。完成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類和整理,加快歷史文化資源市場開發,促進旅游與文化融合發展。重點完成騎樓歷史文化街區和府城傳統建筑街區的保護與開發,改造海瑞墓、五公祠、丘浚墓、秀英炮臺和瓊崖一大舊址等重點文物,建設集旅游、觀光、展覽、休閑于一體的人文旅游勝地。整合紅色文化、火山文化、民俗文化、海洋文化資源,加快傳統手工藝和表演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扶持特色文化精品創作和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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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采用“政府支持、市場化運作、企業獨立運營”發展模式,高標準規劃建設海南國際創意港,建成文化創意產業園。打造一站式創意產業運營服務平臺,大力發展廣播電視業,加快影視、動漫、網游、工業設計、時尚消費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輻射帶動工業、旅游產品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健康發展。到2015年,把海口建成全國知名的創意產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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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娛樂之都”。推進大致坡中國戲劇家活動基地等建設,加快瓊劇藝術、影視產業發展。擴大現有文體品牌賽事活動成果,鼓勵演藝與旅游資源整合,引進各類演藝企業和專業創作團隊,在核心景區打造高品質、有特色的演藝精品。創新文化發展平臺,開展精品文化娛樂活動,做到每年引進20場國內外一流的文藝表演精品。豐富大眾化娛樂產品,建設主題酒吧、不夜城、大型娛樂中心、藝術館、演藝廳等文化娛樂設施。到2015年,新增3-5個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文體活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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